两区三通道隔离流水线热力型清洗消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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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00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12),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采用热力型清洗消毒机,实施机械清洗、热力消毒、机械干燥、装箱备用。热力消毒要求A0值要求大于等于600。
针对拖布的清洗有别于普通织物,应该严格按照卫生隔离式的标准,清洁区与脏污区分开,按照单向流程由脏污区放入经过预消毒处理的待洗拖布,消毒洗净后的拖布从洁净区取出,并通过通道送抵储备区备用,避免交叉污染或接触感染。
的医用地巾消毒机需要有处理重污的能力来确保洗干净,根据规范要求A0值≥600的标准达到消毒的规范,同时机器还需要有卫生无尘的要求,即机器内部的材质要求及表面洁净度要求,以免机器内藏污纳垢,引起交叉感染。此外,设备需要具备清洗排除泥沙的功能使得聚集在拖布上的重污洗掉后能迅速排除。
医院内被隔离的感染性疾病(包括传染病、多重耐药菌感染/定植)患者使用后,或者被患者血液、体 液、分泌物(不包括汗液)和排泄物等污染,具有潜在生物污染风险的医用织物。
管理要求:
1.确认的感染性织物应在患者床边密闭收集。
2.盛装感染性织物的收集袋(箱)宜为橘红色,有“感染性织物”标识;有条件的医院可使用水 溶性包装袋。
3.水溶性包装袋的装载量不应超过包装袋的三分之二,并应在洗涤、消毒前持续保持密封 状态。
4.脏污织物宜采用可重复使用的布袋或包装箱(桶)收集,也可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盛 装;其包装袋和包装箱(桶)应有文字或颜色标识。
5.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包装袋应扎带封口,包装箱(桶)应加盖密闭。
6.用于盛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布袋和包装箱(桶)应一用一清洗消毒;医用织物周转库房或病 区暂存场所内使用的存放容器应至少一周清洗一次,如遇污染应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新的技术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清洗要求
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使用的织物,不宜手工洗涤。宜采用专机洗涤、消毒,热洗涤方法;有条件的宜使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
机械洗涤消毒时可采用洗涤与消毒同时进行的程序。
采用水溶性包装袋盛装感染性织物的,应在密闭状态下直接投人洗涤设备内。
对不耐热的感染性织物宜在预洗环节同时进行消毒处理。
洗涤设备的消毒
感染性织物每次投放洗涤设备后,应立即选用有效消毒剂对其设备舱门及附近区域进行擦拭 消毒,消毒方法参照《医疗机构新的技术规范》执行;使用水溶性包装袋时可不作消毒处理。
感染性织物若选择冷洗涤方式洗涤,工作完毕后,应对其设备采取高温热洗涤方法进行消毒处理,将水温提高到75°C、时间>30min或80°C、时间>10min或A。值>600。
在2018年06月11日国家医政医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三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1号)文件中《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对于软器械的定义:可阻水、阻菌、透气的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穿戴、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手术器械分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医用纺织品。
2017年09月0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的“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2017年第104号)”《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文件中,14大类(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中14-13中类(13手术室感染控制用品),14-13-01( 1手术单)中有明确定义:手术单等为Ⅱ类医疗器械;14-13-05( 05手术室用衣帽)中有明确定义:手术衣为Ⅱ类医疗器械、洁净服为Ⅰ类医疗器械。
YY/T 0506.1-2005《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中有如下定义:
手术衣的定义为:由手术人员穿着以防止感染原传播的长袍。
手术单的定义为:覆盖病人或器械以防止感染原传播的织物单。
洁净服的定义为:设计的服装,使穿衣者携带感染原的皮肤污垢通过手术室空气对手术创面的污染降至低限度,以减小伤口感染的风险。
注 :与手术室通常所穿的手术衣不 同,洁净服是用于降低 由人员造成的手术室空气污染。
通常来讲,洁净服根据各医院使用习惯的不同,还有其他名称,如:刷手衣、洗手衣、内穿衣等。
为加强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水平,保障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安全,规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质量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病人、医务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YY/T0506 1-7)、《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部分:管理规范》(WS 301.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01.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三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 301.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WS 507)、《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立设置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消毒供应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医疗洗消是指针对医院的手术器械、手术衣、手术敷料,以及医院床单被套、白大褂、护士服、病员服等医疗器械、物品和医用织物等进行清洗、消毒和灭菌工作,它是医院“院感控制”的核心,也是确保医护人员和广大病患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医疗洗消有明确的行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包括“医用织物洗涤消毒、医疗硬器械消毒供应、医疗软器械消毒供应”三个方向。
医疗区域消毒供应中心和医用布草区域洗涤中心建设方案解决了医用被服、手术服及儿童被服等物品收纳、洗涤、消毒、烘干、熨烫、分发等追踪。完全符合国家卫计委《医用织物洗涤消毒规范》WS/T 508-2016 及相关消毒供应管理规范要求,并通过 ISO 9001 标准化管理体系认证。
严格按照分类、分区,隔离洗涤。医疗布草洗涤方案严格隔离洗涤,杜绝二次污染,不同种类织物隔离洗涤:工服、病员服、母婴服、重污织物、传染类织物严格分装、分区洗涤。污区投放、洁净区取件:单向流程操作,污区投放、洁净区取件,完全物理隔离,避免洗涤过程中织物的二次污染。医疗布草洗涤方案由于布草前期植入了医疗布草标签,后期管理变得轻松、数据并有追溯性,数量也很准确!杜绝了以前的混料、丢失布草的问题。大大节约了人工,提高了效率!
根据国家卫健委2018年6月11日发布的《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软器械的洗消要作为立的生产流水线进行生产处理,且医疗软器械的处理工厂(公司)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合规合法、有资质去承接软器械的洗涤、消毒和灭菌工作。
为了真正符合GMP洁净区的需求,洗衣房的设计也需要满足洁净区的要求,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洗涤流程涉及到的每一个步骤都符合从污染重到洁净的处理原则。例如,隔离式洗涤的设计中,从低的洁净区域将洁净织物装载入洗衣机进行洗涤,操作人员需要经过更衣和风淋之后,进入更高的洁净区域进行后续操作。洗衣机在维修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尘埃颗粒及水汽的散发,所以,洗衣机的主体安放在低的洁净区,以免污染洗涤干净的织物及外周的环境。在别的洁净区,根据新风走向,洁净度从取出衣物、烘干、折叠、打包到输送出洁净区这一套流程,在整体上有一个洁净度从低到高过渡过程。我们不推荐洗涤与烘干过程在同一个设备里面进行,这样的处理方法会给烘干的结果带来很大的污染风险。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带洁净手套,在低洁净区和高洁净区需要常备用洁净手套以备使用。后,打包好的织物送去高压灭菌,以后一道壁垒防控洁净区微生物污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