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e特快相关监管征管政策
香港e特快相关政策: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3号,2012年第15号,2019年第63号。政策相关:
A、限值800元和1000元,不是免税额度,是包裹的限值。
B、免税额度是50元内(含50元)。
C、香港e特快和澳门e特快,全国各地快件口岸个人物品清关(CC清关)也适用此政策。
行邮税计算:
A、申报价格在完税价格1/2到2倍之间,按完税价格计价征税。
B、申报价格小于等于完税价格1/2的,按实际申报价格计价征税。
C、申报价格大于等于完税价格2倍的,按实际申报价格计价征税。
D、参照《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和《归类表》。
3、特别说明,个人物品清关和跨境电商清关不同,个人行邮没有白名单限制,没有个人年度额度限制!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相关规定: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