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处理-上海黄埔废油漆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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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向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具体管理办法由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在组织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要求》等管理办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水玻璃固化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是以水玻璃为固化剂,无机酸类(如、硝酸、等)作为剂,与有害污泥按一定的配料比进行中和与缩合脱水反应,形成凝胶体,将有害污泥包容,经凝结硬化逐步形成水玻璃固化体。用水玻璃进行污泥的固化,其基础就是利用水玻璃的硬化、结合、包容及其吸附的性能。
水玻璃固化法具有工艺操作简便,原料易得,处理费用低,固化体耐酸性强,抗透水性好,重金属浸出率低等特点。但目前此法尚处于试验阶段。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依据 :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性特点进行分类收集、包装、标识及暂存,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环保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与危险废物处置商签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配合环保主管部门建立、并申报处理计划,在等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回复后,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安全转移废物处理。
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化与市场化:通过许可证规范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处置等经营活动是有效地管理模式,可以积调动社会资本和市场力量,发挥市场的资源优化与配置作用。目前在许可证发放方面还不够科学,对一个区域而言,应该发放多少个危险废物的许可证才能发挥的效用,一个危险废物的适应规模多大,对于这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危废处理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