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各类代理记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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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
一、 认定范围
认定标准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在30—100万元的小规模工业企业;
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超过100万无元;(本条所称“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量在50%以上);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年应税销售在180万元以下,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小规模商业企业;
“私营企业、个人或个人合伙、租赁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健全,能依期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对全部销售总机构货物的非立核算分支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不规模商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申请时限
新开业的纳税人,若预计开业当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或半年内申请;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在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
暂认定转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在暂认定期满个月内申请;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由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的,按已开业的企业办理,即在取消后,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
违规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的,一年后申请。
新开业的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根据规定,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都主动提出申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申请办理认定的时限:
纳税人在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之前,应依照规定的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进行自我。在自我之后,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按下列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新开业的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房屋租赁合同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银行
法人原件+复印件,办税员原件+复印件
会计原件,原件加复印件
股东复印件
法人1寸相片1张,办税员照片1张
财务负责人1寸相片两张
公司章程复印件
报告复印件
正规的购货和销货合同三份
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应税金明细说明
销售预测报告
纳税申报表
近期财务报表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条件
〈税务局规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应税销售额商贸企业在80万元以上;新注册成立的企业(三个月以内)不要求销售额。
办公场地面积在70平方米或以上;
有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财务制度健全〈公司成立到现在所做的帐以及税务方面没有问题〉;
房租问题〈现租的办公场所有相应的房租入帐〉;
有正规的购销合同;〈两份〉
单的财务室和经理室〈如果没有,财务室和经理室可以在一起〉
要有保险柜和铁皮柜,并都有上锁的。
要有防盗门。(深圳关外特别要求)
一般小规模公司成立下来不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话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但只要超出1元,就全部计税。而一般纳税人不减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只有水利基金的减免。但是一般大公司客户都要求供应商有一般纳税人资质,以便他们公司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客户要,那你就要认定一般纳税人。前期创业不易,如果您没有要开的话,我们一建议可以先成立小规模公司,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来减少企业成本,但是如果公司发展成熟了,还是建议升成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对于企业的形象,有正面和积极的作用,对企业开发客户有一定的好处。
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区别是: 1)计税办法不同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即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额×税率,税率为17%或13%)-进项税(即购买货物或劳务并取得等凭证,按凭证所载税金??也就是供货方的销项税)计税纳税; 生产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按照销售货物或劳务,销售额×税率(税率为6%)计算纳税; (2)权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购买并可自行向购货方开具,销项税率为17%或13%; 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购买及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如需向购货方开具的,报税务机关申请,销项税率为6%; (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需凭作为进项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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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认定标准编辑
根据《暂行条例》及其《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12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一般纳税人通用申请书》;2.《税务登记证》副本;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明及其复印件;4.会计人员的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及其复印件;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50万元(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业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报送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报告1份;
《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复印件和会计人员书复印件各1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银行存款(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有关机构的报告1份;
公司章程复印件份;
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有效、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二)新办商贸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报送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报告1份;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一般纳税人货物存放场所税务登记表》一式四份;
《一般纳税人档案资料》一式二份;
经营场所的所有权、租赁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1份(非经营者所有的应提供出租者的经营场所所有权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居民复印件和会计人员书复印件各1份;
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银行存款(即注资凭证)复印件1份;
有关机构的报告1份;
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
能可以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资料如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协议或书面意向复印件各1份;
若为企业分支机构则另需提供总机构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有效、董事会决议复印件各1份。
申报流程
《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表二)、(表三)、(表四)》
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存根联明细表》及《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已开具的和普通存根联
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发票抵扣联
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购进农产品普通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的复印件
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会计核算标准
《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这里所称的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除外)。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自2004年8月1日起,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预计年销售额可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实行期一般纳税人管理。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实地查验,符合企业设立的有关规定,并有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明确的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可给予一般纳税人,但不发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
营改增认定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改征试点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3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