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地址托管协议办理解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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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目前,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正如火如荼的开展,设立于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重庆等地的自贸区正在积极探索施行虚拟地址托管制度。自贸区是我国的试验田,确定入驻自贸区商务秘书公司企业的“被告住所地”为注册登记地的司法管辖原则,不仅对整个自贸区司法改革创新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更有助于自贸区企业享受到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使自贸区真正成为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窗口。
允许对前海暂无实际经营地的企业进行托管
前海发展初期,受制于前海片区没有大量充足的成熟物业供商事主体入驻使用的现状,采取了由前海商务秘书企业为前海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临时政策,促进前海企业的井喷式发展。
但是随着前海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企业数量的激增与高比例的企业住所托管也给后期的发展和监管带来一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监管部门无法掌握前海企业的实际经营地址,难以找到企业;对于商务秘书企业和托管对象不履行相应义务时没有相关处理规定,缺乏制约,不利于前海企业健康发展和管理部门予以规范。
基于此,《规定》显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企业,在前海尚不具备实际办公场所时,允许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相分离,登记地址由商务秘书企业进行托管,实际经营地址应当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商务秘书企业应当建立托管对象档案,协助监管部门开展监管工作,督促托管对象依法办理商事登记、按时申报年报、依法自主公示相关信息等。
值得关注的是,建立商事主体除名制度作为本次修法的重大亮点,将大量长期不经营的“僵尸”商事主体便利地清出市场。《规定》借鉴香港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及浙江等地新出台的制度,规定商事登记机关可对经营异常满三年且近三年未申报纳税或吊销满三年的商事主体,经公告等程序后作出除名决定,被除名的商事主体视同注销。
满足深圳前海地址托管条件的话就可以着手准备深圳前海地址托管材料了,清单如下.
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股东、监事)
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文件及联系方式
深圳辖区红本租赁凭证原件 (我司也可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