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办理流程商标注册色泽光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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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或者声音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和声音,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注册材料
商标注册流程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权,请详细列出该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权的获得期限是在次申请的六个月内。
5.指出商标类别:所有商品或者服务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举,商标分类请咨询商标代理公司的客服人员。[1]
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第8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第9类: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第11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第13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