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管材、管件涉水批件办理-山东国一信
-
面议
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缺和水污染的日益严重,水处理材料的需求量也在逐年增加。水处理材料是指用于水处理中的各种化学试剂、滤料、吸附剂、杀菌剂、消毒剂等。
常见的水处理材料有哪些?
反渗透膜、分子筛、粉末活性炭、骨炭、硅藻土、活性氧化铝、聚丙烯微滤芯、颗粒活性炭、离子交换树脂、麦饭石、锰砂、天青石、中空纤维超滤膜以及其他新材料等。
这些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水处理效果和水质安全。因此,水处理材料的检测和涉水批件办理至关重要。
一、水处理材料检测 水处理材料的检测是指对水处理材料进行化学成分、物理性质、基本参数、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检测。检测的目的是确保水处理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能够达到预期的水处理效果,保障用水人群的健康和安全。 水处理材料的检测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应该具备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能够对水处理材料进行全面、准确、科学的检测,并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检测报告。
二、水处理材料涉水批件办理 水处理材料涉水批件办理是指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下,对水处理材料进行注册、备案或者准入许可的过程。水处理材料的涉水批件是指水处理材料的注册证、备案证或者准入许可证。 水处理材料的涉水批件办理应该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审查水处理材料的质量、安全性和环保性。批件办理的过程应该公开透明,便于企业和消费者了解和查询。 对于涉水批件未办理或者办理不规范的水处理材料,应该禁止其在水处理域使用。同时,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水处理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水处理材料办批件检测项目包括水质全检和24小时的浸泡试验,其中具体检测项目如下:
色度
浑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PH值
溶解性总固体
耗氧量
申
镉
铬
铝
铅
汞
三氯钾烷
挥发酚类
铁
锰
铜
锌
氟化物
硝酸盐氮
四氯华碳
银
总有机碳(TOC)
总之,水处理材料的检测和涉水批件办理是保障用水人群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环节。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管理,确保水处理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能够达到预期的水处理效果。企业应该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提高水处理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为社会和人民的健康做出贡献。
作为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的蓄水容器的水箱,常见的产品型式有:不锈钢水箱,玻璃钢水箱,膨胀水箱,恒温水箱,搪瓷水箱,搪瓷钢板水箱,水箱生产厂家应取得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且获得CMA资质的涉水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涉水产品检测报告。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700 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3280-1992 不锈钢冷扎钢板
GB 5749-1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750-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17051-1997 二次供水实施卫生规范
GB/T 17219-1998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GB/T 7306.2-2000 55°密封管螺纹 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9119-2000 平面、突面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GB 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申报单位应提交的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4份):
(一)进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材料及配方;
(三)产品质量标准;
(四)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和产品说明书);
(五)产品标签(铭牌);
(六)产品说明书样稿;
(七)产品中与水接触的主要材料及可能对人体有危害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指卫生许可批件或者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八)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
(九)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十)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另附完整产品样品 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
申请延续、变更实际生产企业或生产地的涉水产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后,应当重新进行生产现场审核。
延续、变更和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沿用原卫生许可批件号。延续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为原批件有效期顺延4年,批准日期为准予延续日期。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限不变,批准日期分别为准予变更、补发日期。延续、变更、补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应当分别在批准日期后打印“延续”"变更”"补发”字样。
检验报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性状、规格、批号、数量、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及评价依据、检验结果、检验结论等,并附检验样品采样单。
办理流程
受理 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受理处 5工作日
评审 卫生监督中心卫生许可评审处 70工作日
批准 20工作日
承办部门 卫生监督中心
办理时限 工作日
生产企业对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负责,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或进口,并在上市前通过检验等手段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生产下列类型涉水产品 不需 获得卫生行政许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其产品进行市场监督。
(一)矿化水器或矿化水剂;
(二)陶瓷输配水设备、水泥输配水设备;
(三)氯(液氯、氯气);
(四)石英砂;
(五)水泵、阀门、水表、水处理剂加入器等机械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