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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与灌浆剂概述
一、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与灌浆剂概念
水泥基灌浆材料是由水泥、集料(或不含集料)、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原材料,经混合生产而成的具有合理级配的干混料。水泥基灌浆材料加水拌和均匀后具有可灌注的流动性、不离析、不泌水、早强、高强、无收缩、微膨胀等性能。因其具有自流性好、、无害、化、对水质及周围环境、绿色环保且在施工方面具有质量可靠、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和使用方便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于灌浆工程、设备安装以及混凝土加固修补等工程。
而在后张预应力孔道中,为防止预应力筋锈蚀,并通过凝结后的浆体将预应力传递至混凝土结构中。为预应力构件的强度、密实性、耐久性等性能,一般采用压浆料与压浆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孔道的注浆。而压浆料是指由水泥、减水剂、膨胀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多种材料干拌而成的混合料,在施工现场按一定比例加水并搅拌均匀后,用于充填后张预应力孔道的压浆材料;而压浆剂是指由减水剂、膨胀剂和矿物掺合料等多种材料干拌而成的混合剂,在施工现场按一定比例与水泥、水混合并搅拌均匀后,用于充填后张预应力孔道的压浆材料。所谓,是指用于后张预应力孔道的压浆,且均应由工厂化制造生产。
水泥基灌浆材料在公路工程上的应用有:地脚螺栓锚固、设备基础或钢结构柱脚底板的灌浆、混凝土结构加固改造及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但后张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孔道灌浆涉及多,要求严格,因此,应研究。
二、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现行相关规范
《水泥基灌浆材料(JC/T 986-2005)》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2008)》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DL/T 5148-2012)》
《水泥基灌浆材料施工技术规程(YB/T9261-98)》
《预应力孔道灌浆剂(GB/T 25182-2010)》
《铁路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梁管道压浆技术条件》TB/T 3192-2008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修订版)
三、水泥基宝和汇辰灌浆料的应用领域
1.地脚螺栓锚固
灌浆材料多用于设备基础、钢结构柱脚地板的地脚螺栓锚固。为了灌浆材料凝结硬化之后与地脚螺栓之间紧密锚固,在灌浆之前应适当处理地脚螺栓表面的铁锈和油污,然后调整位置的同时将己经拌和好的灌浆材料注入到螺栓孔中。灌浆过程中严禁振捣,但可适当插捣。
宝和汇辰灌浆料检验规则
1 编号及取样
1.1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每 200t 水泥基灌浆材料为一个编号,不足一个编号的按一个编号计。
1.2 取样方法按《水泥取样方法》( GBl2573 )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 30 ㎏。
1.3 将样品混合均匀,用四分法,将每一编号取样量缩减至试验所需量的 2.5 倍。
2 试样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一份按本规范表 4.1.1 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另一份应密封保存至有效期,以备有疑问时提交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3 检验分类
3.1 出厂检验
每一编号水泥基灌浆材料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流动度(或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的初始值和 30min 保留值、竖向膨胀率、 1d 抗压强度。
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规范表 4.1.1 的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2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 、正常生产中,同一产品类型,不同生产编号时;
4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4.4 判定规则
4.1 产品经检验,符合 5.3.1 出厂项目指标的,则判定为合格品。
4.2 产品经检验,若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出厂项目指标时,应复检一次,复检合格的,则判定该产品为合格品;复检仍不合格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5 出厂
5.5.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出厂:不合格品、技术文件不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包装不符、质量不足、产品变质,以及超过有效期限。
5.2 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引用标准、生产厂家名称与地址、生产日期、产品有效期、检验部门印章、检验人员签字(或代号)、用水量、流动度(或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的初始值和 30min 保留值、竖向膨胀率、 1d 抗压强度。当用户需要时,生产厂家应在水泥基灌浆材料发出之日起 7d 内补发 3d 抗压强度值、 32d 内补发 28d 抗压强度值。
6 进场复验
6.1 水泥基灌浆材料进场时应由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单位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复验;可根据需要增加 3d 、 28d 的抗压强度检验。
6.2 如复验结果中任何一项不符合生产厂家提供的性能指标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6.3 当有争议时,应在生产厂家和使用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检验。
6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6.1 包装
6.1.1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采用有防潮衬里的包装袋,每袋净质量 25 ㎏或 50 ㎏,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 99% 。
6.1.2 随机抽取 40 袋 25 ㎏包装或 20 袋 50 ㎏包装的产品,其总质量不得少于 1000kg 。
6.1.3 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包装质量要求,符合上述原则规定。
6.2 标志
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净质量,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与电话,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防潮、防晒标志。
6.3 运输与贮存
水泥基灌浆材料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不同品种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在贮运时,应标识清楚,不得混杂。
宝和汇辰灌浆料混凝土结构改造和加固
一、混凝土柱采用加大截面加固法加固时,混凝土柱与模板的间距 b 不应小于 60 ㎜,应采用第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混凝土柱加大截面法灌浆加固
1 —原混凝土柱
2 —原混凝土面凿毛
3 —模板
4 —水泥基灌浆材料
混凝土柱采用加钢板套加固时,原混凝土柱表面与外钢板套的间距 b 为 10 ~ 20 ㎜时,应采用第 Ⅰ、Ⅱ类水泥基灌浆材料;当 b小于20㎜,应采用第Ⅱ、Ⅲ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混凝土柱加钢板套法灌浆加固
1 —原混凝土
2 —原混凝土面凿毛
3 —钢板套
4 —水泥基灌浆材料
混凝土柱外包钢法灌浆加固
1 —原混凝土柱
2 —外包角钢
3 —模板
4 —水泥基灌浆材料
二、 混凝土柱采用干式外包钢加固法加固时(见图 7.3.3 所示),角钢与模板的间距 b1 不小于 30 ㎜,角钢与原混凝土柱的间距 b2 不小于 20 ㎜时,应采用第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三、混凝土梁采用加大截面法加固时,梁侧表面与模板之间的距离 b1 不小于 60 ㎜时,应采用第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梁的底面与模板之间的距离 b2 不小于 80 ㎜时,可采用第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
混凝土梁加大截面法灌浆加固
( a )混凝土梁三面加大截面法灌浆加固;
( b )混凝土梁底面加大截面法灌浆加固
1 —水泥基灌浆材料
2 —原混凝土梁
3 —原混凝土面凿毛
4 —模板
楼板采用叠合层法增加板厚加固时,当增加的板厚 b1 不小于 40 ㎜或 b2 不小于 80 ㎜时应采用第 Ⅳ类水泥基灌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