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日报登报联系电话189一1446一8047、400-6699-141,遗失声明,注销减资、债权转让、环评、施工等声明公告都可以办理。
(一)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1、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我们要明白登报指的是什么?
登报,指将事实或意见(包括诗文等)、声明公告等在报纸上发表。登报更加广泛地意义,代表将一切信息资料发布在报纸上的行为!
那么对于登报声明,公告公示等是不是一个法定程序呢?
在工商税务中,法定程序规定有些执照,票据等遗失需要登报声明;有些重要信息需要披露需要登报公告公示。可见,登报本身是一个合法的交易程序,也是一个法定的程序。声明登报后,相关文件作废,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报社或机构免除相关法律责任。声明在报纸上刊登后,可以免除因冒用文件而引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