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庆供应欧盟产品认证,欧盟产品认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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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有机认证的标准
土地标准:
任何土地如果生产作为“有机”产品销售、标识或宣传收获的作物,满足以下条件: (a) 按照§205.203至§205.206条款的标准进行耕作管理;
(b) 在农作物收获年内,没有使用过§ 205.105条款所列的禁用物质。
(c) 有明确界定的边界和缓冲带。
,一般须建立在区域内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及借助区域内的农产品资源优势;
其次,品牌权益不属于某个企业或集团、个人拥有,而为区域内相关机构、企业、个人等共同所有;
其三,具有区域的表证性意义和价值。特定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是特定区域代表,因此,经常被称之为一个区域的“金名片”,对其区域的形象、美誉度、旅游等都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国际上,采用区域品牌类型创建农产品品牌、发展区域产品销售,提高区域形象的成功例子较多,如美国的艾达华土豆品牌、中国台湾地区的台湾好米等等。
在中国,国家农业部大力支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在农业部品牌农业建设的窗口——中国农业信息网品牌农业频道中,开辟区域品牌专栏,同时组织组织品牌、农经和信息化共同研发出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信息化宣传系统,是我国次全国性系统的的宣传区域公用品牌的信息化工程。
有人笑言,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负责人亲自抓,成功率是80%。副手抓,成功率是60%,部门抓,成功率几乎为零。虽为笑谈,但不无道理。
中央明确要求,党政一把手是责任人,负责人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农业农村部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仅凭哪一个或哪几个部门就能干得了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尤其是负责人要作为责任人,把乡村振兴变成一把手工程。
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是战略性和全局性工作,不仅仅是农业农村局(粮食、林业)一个部门的事情,需要市场(工商、质检)、商务、文旅、扶贫、财政、发改、科技、宣传、公安等多部门协同。中国现行体制决定了,只有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深度参与,才能把多个相关部门捏合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实现决策,快速推进。
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有诸多大事要办,过程中难免遇到决策流程、财政支持、资源整合等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一把手打破常规,特殊时期,特殊任务,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关键时期的关键决策,是一把手的天职。譬如过后,地方和企业如何快速突破肺炎这只黑天鹅的阴影,正确研判形势,做出战略部署和行动,率先发力,抢占新机遇,实现新作为,考验着每一个党政一把手和企业家的远见、勇气和魄力。
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具有系统性和长期性,不可能一夜暴富、一蹴而就。作为党政一把手,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需要有决心、耐心、参与心,胸怀使命,不忘初心,做好顶层设计,把好关键点,一张蓝图干到底。
当前,作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抓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在全国蓬勃发展,但是80%以上没有产生理想的市场效应,走了误区和弯路。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品牌化,是千年一遇的新生事物,在这场产业要素突变式的革命中,和企业都迫切想要知道,如何才能不走弯路、错路,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和方法?
北京圆梦咨询专注品牌农业实践18年,与各级党政领导、企业家进行过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为他们提供战略品牌咨询服务,并在此基础上与中国人民大学品牌农业课题组共同总结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找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中国道路和中国方法。
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
ChinaGAP认证程序一般包括认证申请和受理、检查准备与实施、合格评定和认证的批准、监督与管理这些主要流程。申请人向具有资质的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后,应与认证机构签订认证合同获得认证机构授予的认证申请注册号码;检查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和审核所适用的控制点的符合性,并完成检查报告;认证机构在完成对检查报告、文件化的纠正措施或跟踪评价结果评审后作出是否颁发证书的决定。
GAP产品认证程序
1 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GAP认证的批准和保持。
3 职责
3.1中心领导作出认证批准的决定。
3.2产品处负责申请文件的评定。
3.3产品处负责检查文件和涉及证书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审查文件等的评定。
4 条件
4.1 批准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批准颁发认证证书。
(一)申请人具有自然人或法人地位,并在认证过程中履行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产品经检测符合相应认证标准;
(三)经检查现场符合规定的要求;
(四)文件;
(五)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4.2 保持认证的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继续持有认证证书。
(一)认证有效期之内,获证产品通过需要时进行的产品抽样检测(农场、仓库、市场),证明符合相应的标准;
(二)认证更改时,按《产品认证更改的条件和程序》的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
(三)在认证有效期之内,没有违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实施规则》第9.2条款要求和《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恢复、撤消、注销的条件和程序》的情 况。
(四)申请人缴纳了有关认证费用。
5 程序
5.1 认证批准程序
5.1.1 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连同有关检测文件,根据相应的检测要求,提交检查组、产品处或分中心/评审中心。
5.1.2
5.1.3 检查组对检测文件进行评定,并在检查报告中说明。
5.1.4 认证决定人员对报送的检查文件、检测文件进行评价,核实检查结论,确认符合认证决定条件的,提交中心主任批准。
5.1.5 中心主任对符合认证条件的,作出认证批准。
5.1.6 如果终的检测结论判定为不合格或检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中心主任做出不予批准认证的决定。已发生的费用不退回,需缴纳的费用不能免除。
5.1.7 上述过程中发现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按《产品认证评价结果报告程序》条款7中有关规定处理。
5.2 认证保持程序
5.2.1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组织对获证方进行不通知检查,并对监督文件进行审核。
5.2.2 必要时,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的规定,对监督抽样样品进行检测,将完成的检测文件上报产品处、分中心/评审中心进行审核。
5.2.3 合格评定人员对涉及认证暂停、撤销、恢复的监督检查文件进行评定。
关注点
1、 食品安全:
该标准以食品安全标准为基础, 起源于HACCP基本原理的应用。
2、 环境保护
该标准包括良好农业规范的环境保护方面,是为将农业生产对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低而设计的。
3、 职业健康、安全和福利:
该标准旨在农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标准,以及社会相关方面的责任和意识,然而它不能取代于对组织社会责任的进一步审核。
4、 动物福利(适宜时):
该标准旨在农牧业范围内建立国际水平的动物福利标准。安全、质量、环保、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中国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实施与试点
自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建立以来,我国实施了大量推广、试点工作,先后列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十一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农产品出口“十一五”发展规划》、《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
在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的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都明确提出要开展和加强GAP标准和认证试点实施工作,并在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将实施GAP作为党中央、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