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申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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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场地要求具体包括:有集中和立的厂区;良好的贮存场地,确定不会造成灾害和污染;良好的处理场地;完善的处理设备,将锥、屏玻璃分离,并收集荧光粉等粉尘,进行无害化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据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资料需要至少保存3年;完善的污染防治设施。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的申请程序
1、申请企业应当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下称为“许可机关”) 提出处理一类或多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申请。
2.申请企业应填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附三)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附四)。申请材料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
3、申请企业具有多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的,应就各处的设施分别申请处理资格许可。各处的处理设施均应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办理环节,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即办):审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许可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审批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做出受理决定。
2.审查责任(50日):审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的许可申请材料的合理性,并对申请企业是否具备许可条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3.决定责任(5日):作出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质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5日):根据许可结果,制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对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的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体系。
6.其他法律规范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