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埔废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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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系指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例如:粉煤灰、煤矸石和炉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二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5086-1997)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允许排放浓度,或者pH值在6~9的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危险废物处置行业市场现状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持续推进,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且近年来增速有所加快。2013~2018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年复合增长率为9.59%,2018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643万吨,同比增长15.78%。
受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和多项支持性政策共同影响,近年来,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迅速发展,危险废物处置量增速明显产生量。2018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量为2482.50万吨,同比增长42.60%。但由于我国危险废物处置行业起步较晚,目前处置量远远低于产生量,2018年,我国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53.47%,市场缺口较大。
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当前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虽然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但是在具体开展工作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为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并没有得到全面的落实。目前仍然有大量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充分认识到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由于思想意识不强使得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无法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工作。除此之外,在对危险废物进行储存的过程中,一些设备存在不规范的情况,相关部门在勒令其进行整改以后并没有进行深入的整改,这就使得许多安全隐患仍然存在。还有部分企业在对危险物品进行存储时存在极为严重的存储不规范,库房面积较小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分区,这会对环境造成的安全隐患。部分企业在对危险废物进行申报时,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实物与登记所报的数据完全不一致。
曹立平表示,生态环境部将通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强化非现场监管、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探索第三方辅助执法等方式,提升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建立专案查办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制度、提高执法服务水平等方式,提升问题查处能力;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强化守法激励、开展普法教育等方式,鼓励更多的企业提升自主守法能力。
同时,生态环境部将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生态环境执法中的应用,持续创新提升执法能力。研究实施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关键工况参数监控,将监管范围扩展到企业的生产、治理和排放全过程;深化实施“千里眼”计划,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周边微环境的实时监测力度,强化大气污染溯源和污染源远程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移动执法建设使用,实现环境执法流程式、网络化、智能化操作。
2020年,国家长江办、生态环境部联合中央电视台暗访发现,重庆某公司近200吨含油污水和残油“流落”在外,部分跨省非法转移到湖北枣阳处置。
2020年8月25日,重庆市云阳县生态环境局将案件线索移交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以下称枣阳分局)。
接到线索后,枣阳分局立刻向公安和检察机关通报案情,启动联合办案。
接到线索当日,枣阳分局联合公安机关和属地赴现场调查,该废矿物油非法处置点在一钢构厂房内,四周为农用地,有单釜式油罐、卧式油罐、立式油罐、HEC螺杆机智能控制系统、板框压滤机、过滤罐等处置设施。
现场有3个渗坑,无防渗措施,生产废水直排渗坑。为保护好现场,在公安部门和当地的见证下,枣阳分局对废矿物油处置设施、生产控制装置实施查封扣押。
2020年8月26日,枣阳分局委托对渗坑内废水及周边土壤采样检测,同时委托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该场所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类建设用地,为检测结果适用标准和案件移送提供支撑。
经检测,现场渗坑内的废水石油类浓度为128mg/L,土壤中石油烃的含量为1.74×104mg/kg,超过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石油烃风险筛选值21.1倍。
为有力打击整个利益链条,枣阳分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赴重庆进一步了解案情,并与重庆相关部门共享信息。
经查,2019年9月至2020年7月,本案嫌疑人张某某(废矿物油处置点经营者,湖北省枣阳市人)通过中间人庞某某和胡某某(湖北省荆门市人,均由重庆市另案处理)向重庆的某船舶保洁公司购买废矿物油,后跨省转移至湖北枣阳进行处置。
经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认定,该公司收集贮存的残油为危险废物。
为便于后期环境修复、共同打击环境犯罪,湖北省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多次与重庆市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交通部门等沟通,决定将张某某跨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案由湖北省枣阳市立案。
张某某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残油3车达89吨,并对周边土壤环境造成损害。
目前,枣阳分局联合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和土壤环境修复的前期调查工作,同时委托对扣押的废矿物油进行妥善处置。
2021年1月至3月,浙江省宁波市开展废矿物油经营企业和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执法行动,在排摸过程中发现存在废机油的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申报量不符的现象,且数量差别较大。
2021年3月15日,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先后对上游某4S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4S店)及其负责回收废机油的某废油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公司)进行执法检查。
经查,该4S店的危废台账和网上登记的联单数量完全一致,然而在执法人员依照经验将废机油财务收款记录与固定时间段的机油出库量、汽车保养维修(更换机油)台次和废机油出售票据进行全面的核对和计算后,发现该公司的废机油实际转移量与转移联单载明数量差距较大,亦存在废机油产生量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载明的转移量不符的现象。
经核实,该4S店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未填制危废转移联单的废机油量分别为35.5吨和28.22吨。
2021年3月16日,参照宁波市“生态环境+法院+检察+公安+司法部门”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宁波市生态环境行政拘留和刑事案件取证指引》等文件,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进一步从4S店的废机油回收渠道(某废油回收公司)倒查问题。
经查,该回收公司亦存在非法收集、处置废机油情形,从上游机动车维修企业收集废机油后,未按规定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大量未执行转移联单程序的废机油终去向不明,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