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处理-黄埔固废处理
-
¥6666.00
实验室危废处理现状
产量
一般高校实验室废液产量几吨~几十吨/年,综合性高校可达数百吨/每年;
方法
委托有处理的第三方处理机构处置,一般采用焚烧法处理有机废液;
价格
与当地第三方处理机构的处理能力有关,各高校产量月底,处置成本越高,可高达数万元/吨;
风险
受限于第三方机构的处理能力,实验室废液不能及时处置,目前各高校自建收集站存储,存在的存储风险。
危废行要壁垒及处置方式
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企业需要向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的经营方式、危废类别、规模和有效期限进行经营。行业外企业申请许可证从审批到投产运营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危废许可证构成行业的重要壁垒。危废行业门槛较高,存在壁垒、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
主要的危险废物终处置方式比较:
无害化处置包括物化、贮存、焚烧、填埋、固化、深井灌注法、海洋倾倒法、远洋焚烧法、土地耕作法等多种方法。
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焚烧和安全填埋两种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进行终处置。相对资源化处置,这两种方式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环保要求,前期投入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较难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主要由投资建设,是目前较为紧缺的处置方式。随着危废管理政策趋严,未来无害化处置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而掌握焚烧设施和填埋场的企业将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显著优势。
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
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不含、爆炸性、性、、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