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长武县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地址及电话,收购报废车
-
¥3000.00
废汽车机动车报废后怎么处理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十二条要求:报废汽车有着的企业或是本人理应立即向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报废办理手续,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所有企业或是本人不可将损毁 车辆售卖、赠送或是以别的方法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公司的企业或是本人,不可自主拆卸报废汽车。 “以交易等方法转让组装或是早已做到损毁规范的机动车辆,产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危害的,由转让人与买受人担负法律责任。
报废车的处理:
1、达到强制报废的机动车,车主应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车证和原车,先到交通管理部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交回车管所。
3、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再持《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去办理销养路费等其他车辆相关手续,报废手续算完成。
根据部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再购车办理新车,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异地报废的相关手续流程
《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令第124号)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一、所需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3.机动车原件;
4.机动车号牌(灭失的除外);
5.属于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原件,属于监销车辆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6.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灭失原件;
7.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车原件;
8.属于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和出境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属于海关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共和国海关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9.属于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应当提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管理撤销决定书》原件;
10.属于非法拼(组)装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应当提交机动车被依法收缴的法律文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原件;
11.属于机动车异地解体的,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明或者《报废汽车回收》原件; 12.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