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矿山机械固定资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大型工程设备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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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是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往往种类多、数量大。一种可行的方式是按其价值大小将设备分为a、b、c三类,并根据其特点分别采取不同的评估方式。对于a类设备应实行单项评估;对于b类设备应分类评估;对于c类设备则采用相对较粗的评估方法,分别按设备用途、类型和购入年限分类,采用直线折旧法计算成新率,用价格指数法计算重置成本。设备评估中应注重根据评估目的选择评估方法,并确定评估值中所应包含的内容。
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
机器设备可以单评估,也可以与企业其它资产一并评估。在清查核实企业资产时,应当注意未进价设备、已经摊销完的设备、租入租出设备、建筑附属设备以及资产发生使用情况。对于设备的评估一般采取重置成本法;如果存在着相关机器设备的二手交易市场或较多交易实例时,也可以采取即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而对于能用于立经营并获利的机器设备,则可以采用收益现值法加以评估。
外购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重置价格构成项目:设备自身购置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进口设备关税、大型机器设备一定期限内的资金成本以及其他合理费用,如手续费、牌照费、验车费等。
自制机器设备的评估,需要考虑以下重置价格项目:制造费用、安装调试费用、大型自制机器设备的合理资金成本、合理利润以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等。进口机器设备如果在国内能够找到替代品,应当参考该替代品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格。由于功能性或实体性原因,固定资产报废的,资产评估价值为零。
固定资产评估是指对规定资产的评估,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作,具有项目差异大、影响因素多、工程技术性强等特点。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权等。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计价的方法:
1、原始价值
原始价值是指保险公司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供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原始价值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其主要优点是它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原始价值适宜于保险公司确定新购建固定资产的计价和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
2、重置完全价值
重置完全价值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和市场状况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重置完全价值的特点是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时价值,但也会带来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较为复杂,因此不宜作为普遍的计价基础。保险公司购入旧的固定资产或发生盘盈固定资产时,无法确定其原始价值,可以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3、净值净值
也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净值是固定资产现有的账面价值,反映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