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承接各类分公司注册办理,分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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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
1、工商局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登记:需要材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母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国地税等全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营业场所产权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原件、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工商局全套申请表。
注: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质监局办理代码证:需要材料:申请表、分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材料:营业执照、组织代码复印件、产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公章、申请表等。
主要业务:
1.公司的注册、变更、注销
2.代办年审、年检、变更延期、注销
3.增减资金,出具验资报告、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4.代理记帐、报税、整理旧帐、财务审计
、汇算清缴
5.协助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转正
6.协助税务局查帐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
7.免费财税咨询、受聘常年财税顾问
8.所有与财务、税务、工商相关的服务
1.名称核准;
2.公司全名;
3.注册资本;
4.经营范围;
5.公司登记注册(1个工作日);
6.名称核准设立通知书;
7.约号(工商局网站);
8.刻章(1-2个工作日);
9.法人身份证原件;
10.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1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1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13.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长沙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
14.隶属单位非长沙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5.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