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在线登报公告登报怎么办理
-
≥1件¥1.00
-
1-1件¥1.00
-
1-1件¥1.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沁阳登报免费咨询电话:4008488780、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是一种法律法规方法,指的是普通合伙人或是法定代表人丢失了一些社会性质的有效证件或是相近的物品时,为了能补领一份,法律上务必先明确丢失者所遗失的有效证件早已在法律上失效,这个过程便是遗失声明。 纳税人如何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9年08月26日)答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三、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申请开具本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可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开具。 四、纳税人可以委托他人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办税服务厅代为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一)委托人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二)委托人书面授权资料。” 丢失是否还需要登报?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2019年08月15日)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