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能源管理体系代办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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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ISO 50001认证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照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相应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织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能源管理方面要求的信息(适用时);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与能源有关的重大事故将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
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标准已于2009年3月11日发布,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和国家财政部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万家企业低碳节能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万家企业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源管理体系。鼓励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行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2012年,已经将电子电器行业列入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范围。
企业根据ISO 50001标准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可获得的以下益处:树立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为低碳经济、绿色生活做贡献;有助于能源综合利用,降低生产(服务)经营成本;有助于争取国家对节能减排的政策补贴。
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是由ISO国际标准化组织的ISO/PC 242能源管理进行制定。ISO/PC 242的秘书处由美国(ANSI)、中国(SAC)、巴西(ABNT)、英国(BSI)的ISO成员合作伙伴组成。42个成员国参与了这次标准的制定,而另外的10个成员国则作为观察者。
ISO 50001正处于国际标准草案(IDS)阶段,并邀请ISO各国成员组织在5个月投票期内对标准文本进行投票和评议。如果DIS投票通过,修订的文件将会成为终的国际标准草案(FDIS)在各个ISO成员国运行。FDIS投票通过后,ISO 50001将在2011年初作为国际标准公布。
多场所组织的 能源管理体系范围应描述到每个场所的特定信息(如名称和地理位置等),及该场所 能源管理控制下的具体活动。必要时,应分别描述特定场所的信息,并且使具体活动与特定场所信息形成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