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箱1000*380*160常熟轻便消防水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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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产品在灯体上要有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充电信号灯、试验开关按钮、合格证、出厂日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和相关的技术参数。不合格的产品以上内容或模糊不清或不全缺项。
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时,应注意以下几项:检查自带电源型或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使用的电池的容量是否与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一致;检查产品的外壳材质是否与检验报告所描述的一致。注意,是否在送检时为金属外壳,销售使用时改为塑料外壳;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的图形标志是否与检验报告中的样品照片一致。
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2支;
2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 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大值。
3.5.3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3.5.2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3.5.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用目视检查水带的加工和外观质量要求。
水带内径的检测应符合GB 6246—86中2.1条规格为25mm的检验方法规定。
6.1.2 水带单位长度重量的检验应符合GB 6246—86中2.2条检验方法规定。
6.1.3 试验压力与爆破压力
取一段1.20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连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向试样内注水并排净空气,关闭排气阀。以0.05~0.1MPa/min的速率升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试样不得渗漏。然后仍按该速率升压至试样爆破,其值不得低于5.1.3中表2所规定的爆破压力值。
水压试验台工作压力不低于1.50MPa,且有足够的长度以试验过程中不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
试验台应有稳压装置,其稳压精度为土2%,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0级。
6.1.4 延伸率,膨胀率及扭转度试验
取一段15.0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连接,另一端固定在夹具上,注水并排净空气,升压至0.1MPa,测定此时的试样长度、两端及中间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及试样尾端的扭转角。然后均匀升压至表2规定的额定工作压力,测定此时的试样长度、相应三处周长的算术平均值及试样尾端的扭转角,并观查其扭转方向。
式中:△θ——试样的扭转度;
θ0——试样在承受0.1MPa压力时的扭转角度;
θ1——试样在承受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扭转角度。
试验台其有效长度不小于16.0m,其工作压力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试验台应有稳压装置,其稳压精度为土2%,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0级。
试验结果应满足5.1.4的要求。
6.1.5 可弯曲性试验
6.1.4的试验结束后,将原试样装夹在弯曲试验装置上,注水并排净空气,关闭排气阀,均匀升压至0.3MPa。
试验结果应满足5.1.5的要求。
试验装置与试验方法应符合GB 6246—86中2.5条的规定,其中试验压力为0.3MPa。
6.1.6 水带的粘附性试验、耐低温性能试验、衬里的物理机械性能试验三项,其试验方法、试验装置均应分别符合GB 6246—86中2.6、2.7、2.8的规定,其中试验压力采用表2的规定值。
试验结果应满足5.1.6的要求。
型式检验
按本标准要求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当全部项目的检验和试验合格时,该产品为合格品。
7.4.2 出厂检验
7.4.2.1 将抽取样品按本标准的6.1.1、6.1.3、6.1.6、6.2.1、6.2.2、6.2.3、6.2.4、6.2.7、6.3各条进行检验和试验,各条都合格时,该批产品即为合格品。
7.4.2.2 在执行本标准7.4.2.1过程中,其中6.1.1、6.2.1、6.2.2、6.2.7条不合格时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不合格时,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每件轻便消防水龙的水带在端部的一侧印上不易脱落的下列标志;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设计工作压力、生产厂名(或商标)、产品标准号。
8.1.2 在接口和水枪的显著位置应做性的标志,其内容为:产品型号、商标(或生产厂名)、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