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北区测厚仪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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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章制度方面资料:
①辐射防护安全与环保管理领导小组及其职责相关文件(明确了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②岗位职责;
③辐射防护和安全制度;
④放射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⑤台账管理制度;
⑥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⑦辐射安全和防护监测方案;
⑧人员培训教育计划;
⑨辐射事故应急方案或措施;
要求:相关材料业主单位需存一份作为档案资料;办理许可证时规模可以先按规划规模来批准,不然许可范围、数量扩大后需重新办证。
1.关于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请示;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
3.属于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备案回执;
4.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辐射安全工作责任书;
5.成立管理机构或工作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的文件;
6.管理机构领导或工作人员的学历证明;
7.辐射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8.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监测方案、设备检修维护制度、台账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9.购买监测仪器的发票复印件或监测仪器的照片;
10.现有或拟新增加的放射源和射线装置明细表;
11.重新申领许可证的,需交回原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一个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只需要申请一个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依照本单位拥有的核技术利用项目的高危险性类别,向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其中有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则该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时需按照①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②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③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④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分别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该业务主要针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的放射防护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如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PET-CT、SPECT-CT、CT、DSA、CR、DR、牙科机、乳腺X射线设备等放射诊疗设备,让医疗机构了解所使用放射诊疗设备的相关性能,保护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可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放射性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如工业探伤、辐照加工、放射性同位素、测井、加速器运行,人体、行李包、车辆和集装箱检查系统,以及其他含放射源仪表装置等。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服务
1、个人计量监测: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定期监测,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安全,同时也为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提供技术依据。
2、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了解诊疗设备性能,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3、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受检查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通过类比法等方法预测、评估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辐射强度及可能对公众造成的健康危害;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使辐射防护达到优化,避免发生放射性事故等。
辐射监测:
基本原理:基于核辐射与物质相互作用产生的核物理效应、化学效应或现象,采用合适的辐射探测器记录核辐射,实现核辐射类型鉴别和核辐射强度、能量或能谱、半衰期等测量。根据与核辐射相互作用介质和被探测辐射的特点等,不同的辐射需要采用不同的探测器进行探测。常用的辐射探测器有气体探测器、闪烁和发光探测器、半导体探测器、核径迹探测器、中子探测器、高能粒子探测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