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签名鉴定费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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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复制签名字迹鉴定问题 1.复制签名字迹丢失原有字迹痕迹 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的书写习惯,每一处停 笔、顿笔均具有明显的字迹特征,这些特征虽能 清晰体现在原件上,但稍不注意也不容易发现, 因此,复制签名时,复制方式不当容易丢失像笔 画停顿、颤抖、拖带等细微的书写动作,导致复 制签名的笔迹特征与原笔迹特征脱节,笔迹特征 发生改变。但笔迹的鉴定需要依据书写顿笔、颤 抖、拖带习惯判定检材字迹是否为仿品,倘若 复制签名丢掉这些笔迹特征,易使鉴定结果失真。 2.复制签名字迹受其他痕迹遮盖 很多团队为减少重复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在多份签名活动中,会采用仿真签,但是经过层层传递流出,签名痕迹遭到磨损影响,受到掩盖增加鉴定难度。
字迹鉴定存在较大风险签名复制过程中未必会将一些摹仿的痕迹全部复制成功,尤其对于摹仿水平较高,摹仿特征不明显的字迹,采用复制形式难以将临摹字迹痕迹全部重现,鉴定人难以判断该字迹的临摹特 性,极有可能将其作为正常书写字迹判定。再加 上复制过程中很容易改变原有字迹特征,导致在 字迹鉴定中,无法准确判断检材与样品字迹的相 似性,加大鉴定难度,终导致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
字迹鉴定对检材字迹清晰度要求较高 对于字迹笔画难以辨认的签名字迹,经过仿制过程,会出现难以反映出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的 情况,不符合字迹鉴定标准。但如果字迹笔画虽然不清晰,但存在轻微色差,可以借助图像扫描设备将字迹进行扫描,并使用图像处理软件调整字迹色阶、对比度等,进一步加深字迹的清晰度,尽可能使之反映原字迹笔画。此外,对于缺失笔画的 字迹且复制过程十分粗糙的字迹样材,该类复制 签名缺乏有效笔迹特征,不符合鉴定条件,鉴定通常不会受理类似字迹的鉴定委托。
被检验的字迹和供比对的字迹样本,被检字迹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比对字迹材料的样本,则是要通过收集和审核而得到的,样本的收集是笔迹检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选取样本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在检案中,由于送检人员缺乏知识,样本收集失误而导致错案发生的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