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腊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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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腌腊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
以鲜(冻)畜、禽肉或其可食副产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腌制、烘干(或晒干、风干)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火腿
以鲜(冻)猪后腿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修整、腌制、洗刷脱盐、风干发酵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腊肉
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腌制、烘干(或晒干、风干)、烟熏(或不烟熏)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咸肉
以鲜(冻)畜肉为主要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腌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香(腊)肠
以鲜(冻)畜肉为原料,配以其他辅料,经切碎(或绞碎)、搅拌、腌制、充填(或成型)、烘干(或晒干、风干)、烟熏(或不烟熏)等工艺品加工而成的非即食肉制品。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污染物
污染物应符合GB2762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