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废燃料油回收公司湖北省危废处理公司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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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主要的危险废物终处置方式比较:
无害化处置包括物化、贮存、焚烧、填埋、固化、深井灌注法、海洋倾倒法、远洋焚烧法、土地耕作法等多种方法。
现阶段我国主要采用焚烧和安全填埋两种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进行终处置。相对资源化处置,这两种方式都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和环保要求,前期投入较高,投资回收期较长,较难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主要由投资建设,是目前较为紧缺的处置方式。随着危废管理政策趋严,未来无害化处置的需求将进一步提高,而掌握焚烧设施和填埋场的企业将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显著优势。
在环境保护要求日益趋严、污染环境成本日益升高的背景下,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是各类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必然选择,而通过资源化回收利用可以提升危废无害化处置的经济效益,降低危废处理的综合成本。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宏观经济乏力和环保监管力度趋紧的背景下,环保产业作为既有投资属性、又兼具民生效应的行业,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危废处理需要注意的事项
企业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产生危废的项目以及建设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对环境进行环评,并且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各项规定。因此企业应当不断重视环评工作,避免未批先建、未批先产等情况发生。
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遵守申报登记制度;还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培训。
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
应具备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批准
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
使用运输车辆和人员;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
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
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让其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按照经营方式,可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和能力。
危废处理安全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是一种改进的卫生填埋方法,也称为安全化学土地填埋。安全土地填埋主要用来处置危险废物。因此,对场地的建造技术要求更为严格。如衬里的渗透系数要小于10-8cm/s,浸出液要加以收集和处理,地面迳流要加以控制,还要考虑对产生的气体的控制和处理等。 此外,还有一种土地填埋处理方法,即浅地层埋藏法。这种方法主要用来处置低放射性废物。
土地填埋法与其他处置方法相比,其主要优点是:此法为一种完全的、终的处置方法,若有合适的土地可供利用,此法为经济;它不受废物的种类限制,且适合于处理大量的废物;填埋后的土地可重新用作停车场、游乐场、高尔夫球场等。缺点是:填埋场远离居民区;回复的填埋场将因沉降而需要不断地维修;填埋在地下的危险废物,通过分解可能会产生易燃、易爆或毒性气体,需加以控制和处理等。
危废处理行业密度偏低呈现“散、小、弱”的特点
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的不断增长,参与到危废处理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目前市占率不到10%,危废处理行业整体呈现“散、小、弱”的特点。
危废产生量可能被低估
报告指出,参考发达国家危废产生量占总固废产生量的比例,美国、日本、英国、挪威、瑞士等国的危废占比都5%,韩国的危废占比也有4%,而2015年我国危废占比仅为1.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考虑到我国制造业偏低端,推测危废占比较低,我国的比例应在3%~4%区间较为合适。
报告认为,我国危废行业目前处于初期阶段,管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统计数据与企业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危废行业处于“家底未摸清”状态。
报告表示,2014年我国危废综合利用率为56%,处置率为25.2%,但该值因为统计基数偏小等原因偏高,而根据中国环境报发布文章数据显示,“据研究估算,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15%”。
随着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长,因处理处置需要,我国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也在增加。根据环保部数据,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5263万吨/年,但实际经营规模仅1536万吨/年,这也意味着危废经营单位设施符合率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