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安装,电瓶车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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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停车场与充电运营企业创新技术与管理措施,引导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分区停放,维护良好充电秩序 [6]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对外发布《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
大力度的扶持和推进,刺激了众多企业对于充电桩产业的期待。 一位行业人士表示,除了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石化等能源外,汽车企业和电气生产企业积极性都很高。像比亚迪、北汽这类电动车企业早已开始建设通用充电桩,许继电气、西门子这类行业内企业也已开始开发或投资充电站的建设。按照相关测算,未来5年内,充电站的营业规模每年有望超过千亿。 从国家各项动作来看,电动车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将爆发。
民资虎视眈眈充电桩市场。 由于电动汽车每天需要补充大量电能,经营充电站就可以获得的充电服务收益。相对于加油站,电能比较安全和方便,可在各地大量安装设置充电站。根据投资规模,小到社区慢速充电桩,大到公路快速充电站,单站经营,组网经营均可。对于充电站市场的开放,国家电网以后可能更多地会偏向服务和电力供应,让充电站建设更充分地与市场融合,大家都将是同一个市场的竞争者。因此提前准备、提前规划,对从事电池生产的企业来说很重要。充换电市场,政策有倾斜,市场有潜力,投资又少,将面临较大的商机。
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
充电桩(栓)能实现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可以作为市民购电终端。同时为提高公共充电桩(栓)的效率和实用性,今后将陆续增加一桩(栓)多充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功能。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组成: 快速充电器的控制系统 采用了智能化的变脉冲充电方式,即采用充电电流脉冲,包括充电脉冲T1间歇脉冲T2以及放电脉冲T3。 地面充电站中充电器的方案 地面充电站中充电器的方案,该充电器由一个能将输入的交流电转换为直流电的整流器和一个能调节直流电功率的功率转换器组成,通过把带电线的插头插入电动汽车上配套的插座中,直流电能就输入蓄电池对其充电。充电器设置了一个锁止杠杆以利于插入和取出插头,同时杠杆还能提供一个确定已经锁紧的信号以确保安全。根据充电器和车上电池管理系统相互之间的通讯,功率转换器能在线调节直流充电功率,而且充电器能显示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充电量和充电费用。这只是充电桩的基本原理,许多细节问题都应在实际应用中不断改进,已得到便捷的使用方案。
结构要求 ① 交流充电桩(栓)壳体应坚固; ② 结构上须防止手轻易触及露电部分; ③交流充电桩(栓)应选用厚度1.0以上钢组合结构,表面采用浸塑处理,并充分考虑散热的要求。充电桩(栓)应有良好的防电磁干扰的屏蔽功能; ④ 充电桩(栓)应有足够的支撑强度,应提供必要设施,以能够正确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设备,且应提供地脚螺栓孔; ⑤ 桩(栓)体底部应固定安装在地面不小于200mm的基座上。基座面积不应大于500mm×500mm; ⑥ 桩(栓)体外壳应采用抗冲击力强、防盗性能好、的材质; ⑦ 非绝缘材料外壳应可靠接地;
安全防护功能 ①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 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 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 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