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二级资质标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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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资质证书》文件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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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等级资质的资质要求
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资质标准内容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 了《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制度
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以上的暂定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要求,根据不同地区所提交材料有所变动,详细问题解决可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