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固定资产评估公司,机械设备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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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通过预测设备未来产生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按一定贴现率折现,作为被评估财产的价值。评估值等于未来盈利期限内各期盈利折现值之和。应用收益法的前提是:能确定和量化财产的未来盈利能力、净利润或净现金流,以及合理的贴现率。对于盈利可量化的设备,如生产流水线、成套化工设备等,可采用收益法。
收益法的优点在于考虑各种贬值因素,且用未来盈利衡量资产价值,结果易被投资者接受。其局限性在于,多数设备预测的现金流由包括房屋、设备在内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土地、无形资产等整体资产产生,难以量化到单台设备。预测未来盈利和确定贴现率的主观性大,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应用收益法时,盈利期限不能无限期,需考虑设备技术进步是否可能提前替代被评估设备。由于盈利预测的限制,收益法多用于确定设备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以及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无形资产。
机器设备拆迁评估价值确定
不可搬迁设备补偿价值公式:
不可搬迁设备一次性补偿价值 = 设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 设备可变现净值
可搬迁设备补偿价值公式:
可搬迁设备补偿价值 = 拆除费 + 拆除损失 + 运杂费 + 安装调试费 + 设备基础费 + 大型设备联合试运转费
运杂费根据搬迁意向确定,费率可取设备评估价值的1%-2.5%,拆卸费率一般为安装调试费的50%。特殊设备安装调试费需多方协商确定。消防设施等设备的安装调试费和运杂费需按国家或行业规定确定。
设备价值评估主要基于以下依据:
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范围清单。
进口合同、设备发票等交易文件。
技术档案资料,包括设备型号、制造商信息等。
相关市场价格资料。
现场勘察及座谈记录。
适用的政策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