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双十五政策、实质性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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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十五政策是指企业所得税15%和个人所得税15%。
企业所得税15%: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5%: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也就是说,个税15%封顶。
(一)个税15%优惠享受条件。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31号),海南人才紧缺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高15%政策的条件:
1.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2.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一般情况下,不要求在海南注册的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任职,对劳动合同、社保缴纳也没有要求,但是要求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居住183天,其实条件更苛刻,原来的条件都可以拿钱搞定的,新的条件不行。其实这是2025年海南封关运作之后的个税优惠条件,提前到2023年1月1号开始实行。很多跑到海南打算享受个税优惠的企业和个人,愿望落空。
(二)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
根据《海南自贸港法》、《总体方案》及后续细化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大类:
1、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三大产业(即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3、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海南全岛封关运作前,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全岛封关运作后,将按负面清单行业管理,不在负面清单行业内的企业,均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