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日报社晚报广告部登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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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日报社晚报广告部登报公示公告登报包括:注销公告 减资公告 清算公告 拆迁公告 拍卖公告 破产公告 迁坟公告 申请公示催告 迁址公告 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证遗失 作废声明 免责声明 遗失声明 公司声明 遗失申明 离职声明 道歉声明 债权债务公告 资产转让公告 股权转让公告 招标公告 寻亲启事 吸收合并公告 分立公告 仲裁委公告 公证处公告 结婚启事 新闻发稿 软文宣传发表
(一) 刊登广告遵守相关规定。
(二) 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如有不当之处本公司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广告。
(三) 客户在投放广告前应对广告内容中涉及第三方的姓名权、及知识产权进行核实,如因上述因素导致广告侵犯第三方权利的,由客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 客户刊登广告需提前付款。广告刊出后,如与原稿不符属于本公司责任的,本公司酌情予以更正或重新刊登;属于客户责任的,更正费由客户承担,原刊出广告正常收费。
(五) 广告客户改、撤版违约金规定: 1. 在刊登前2个工作日内改、撤版位广告,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 2. 在刊登前2个工作日内改、撤专刊版版位广告,11点前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改撤专刊版普通广告11点至14点间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50%;14点后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 3. 在刊登前1个工作日内改、撤任何版面广告,需交纳的违约金为广告刊例价格的50%。 4. 周五改、撤下周一刊出的广告,违约金按1个工作日计;周五改、撤下周二刊出的广告,违约金按2个工作日计。
(六) 广告客户加急刊登广告规定: 1. 1个工作日内加急刊登的广告,需收加急费为广告刊例价格的10%。 2. 专刊版组截止订版时间为见报日前2个工作日的11点。超过11点需收加急费为广告刊例价的10%。
(八) 除以上刊例外的其它异型广告规格和价格请向广告部咨询。
(九) 本报发版及拷盘时限规定: 1. 正报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2个工作日17:00; 2. 专刊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2个工作日13:00 3. 发版及拷盘时限:刊前8个工作日17:00 (十) 本报广告的印刷质量仅针对北京地区。
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日报社晚报广告部登报公示遗失声明包括:税务登记证遗失、工商营业执照遗失、轿车合格证遗失、资格证遗失、合同遗失、公章财务章遗失、收据遗失、海运提单联单遗失、支票遗失,收据遗失,保险公司展业证遗失声明,个人资格证书遗失声明,毕业证遗失,贸易手册遗失,核销单遗失声明,房产证遗失,驾驶证遗失声明,、卫生许可证遗失,身份证遗失、台胞证遗失、外商投资批准证书遗失,护照遗失等等,办理登报声明及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