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TVP科技券办理申请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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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香港TVP(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科技券计划的申请流程相对明确,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步骤:
一、确认申请资格
在申请TVP科技券之前,企业需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或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机构。
非香港上市公司,亦非资助机构或其附属公司。
提交申请时在香港有实质业务运作,且该业务须与申请项目相关。
二、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TVP科技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基本资料:
商业登记证
公司注册证书(如适用)
公司章程(如适用)
项目相关资料:
项目计划书,详细描述项目的目标、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等。
项目预算及报价单,需包含至少两份(根据金额不同,数量要求有所变化,如5万元以下至少两份报价,5万至30万元至少三份报价,30万元以上至少五份报价)不同供应商的报价单及已签署的“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投标确认书”。
项目实施时间表
财务资料:
近期的财务报表
银行交易记录或其他证明企业在香港有实际营运活动的文件(如租金纪录、帐目纪录等)
三、在线提交申请
企业可以通过TVP专属网站或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上传所有必要的文件。
四、审批流程
资格审查和初步评估:创新科技署收到申请后,会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估。如果需要,创新科技署会要求申请者提供补充资料或澄清信息。
项目评审:合资格的申请将由科技券员会进行评审,主要评估项目与申请者业务的关联性、技术顾问/服务供应商过往的记录以及预算的合理性等。
审批拨款:评审通过后,z终由创新科技署署长审批拨款。
五、签订资助协议
申请通过后,获批企业需与创新科技署签订资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项目执行与报告
项目开展:企业按照资助协议的要求开展项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不超过12个月)完成。
提交报告:项目完成后,企业需提交终期报告和审核账目,以证明项目的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七、评审结果通知与资助发放
评审结果通知:创新科技署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评审结果。
资助发放:评审通过后,会根据资助协议的规定向企业发放资助款项。通常,首期拨款可达资助额的25%,终期拨款则在项目终报告获创新科技署接纳后发放。
八、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获批项目不得转让或外包。
不得使用资助款项支付企业日常运营开支。
项目需与企业的实质业务相关。
综上所述,申请香港TVP科技券需要企业明确自身资格、准备充分的申请材料、在线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批流程。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资助协议的规定,并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终期报告和审核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