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代办电话道路运输许可证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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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审查结果告知申请人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4、申请材料不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时,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属于五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许可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许可机关受理许可申请之后至作出许可决定之前,申请人书面要求撤回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的,应当同意其撤回要求;撤回许可申请的,许可机关终止办理。
《道路运输许可证》包含以下类别的许可证:
1、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4、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
5、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办理许可证的车辆条件:
1.一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2.二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3.三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
4.四类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现有机动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合格证、旧车营运证注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4.柴油、汽油为单一燃料且总质量>3500kg的新车及前次等级评定日期超过规定时限的重组旧车,需提供《河南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5.达标车型核查报告原件;
6.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等从业证明;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通常的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准备好申请资料;
2.提出申请,填写完整申请书,并提交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清单;
3.然后就是提交申请材料;
4.等待有关部门,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会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的;
5.等待相关部门安排相关人员做好申请材料汇总、审批;
6.等待通过;
7.通过后,等待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