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般固废处理公司-上海宝山一般固废处置公司-上海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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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管理常见问题
危废类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的产生,往往是企业不注重危险废物的合规处置,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甚至是个人处置,一旦出事,牵涉主体众多。
(一)固废管理常见风险
固废管理方面,容易出现的共性问题包括:
1.产废单位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2.一般固体工业废物露天存放,未落实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三防”措施;
3.危废贮存仓库管理不规范,未规范设置标志标识,仓内危废未分类存放;
4.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台账记录不规范。
上述问题常见于一般执法检查,除此之外,从末端污染溯源查处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加。2020年12月28日,平湖生态环境分局发现新仓一家经营染料公司的固体废物,该家公司委托给没有处置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导致了固废乱堆乱放的结果。还有很多类似的固废不当处置案件,大部分是为了贪图便宜、省事,将固废处置委托给没有资质的公司或者个人。这些违法处置固废的行为将面临所需处置费用的1-3倍之行政处罚风险。
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沥青固化法
沥青固化是以沥青为固化剂与危险废物在一定的温度、配料比、碱度和搅拌作用下产生皂化反应,使危险废物均匀地包容在沥青中,形成固化体。
经沥青固化处理所生成的固化体空隙小、致密度高,难于被水渗透,同水泥固化体相比较,有害物质的沥滤率更低。并且采用沥青固化,无论污泥的种类和性质如何,均可得到性能稳定的固化体。此外,沥青固化处理后随即就能硬化,不需像水泥那样经过20~30天的养护。但是,由于沥青的导热性不好,加热蒸发的效率不高,倘若污泥中所含水分较大,蒸发时会有起泡现象和雾沫夹带现象,容易排出废气发生污染。对于水分含量大的污泥,在进行沥青固化之前,要通过分离脱水的方法使水分降到50%~80%左右。再有,沥青具有可燃性,考虑到如果加热蒸发时沥青过热就会引起大的危险。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
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
1.标示(无标签不回收)
所使用之标签应贴于贮存容器之桶身上,黏贴位置应明显使相关人员易于辨识标签上所记载之内容。以利废液之分类收集、贮存及后续处理处置。
此外,标签上之记录数据至少应包括下列几项:废液名称、废液特性之标志、产生单位、贮存期间、贮存数量。
2.标签等记录管理
每个院室配备专人管理,进行废液收集、转移登记。
登记本内应写明每次到入桶内的废液的成分量。
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不含、爆炸性、性、、类物质。
各产废单位遵守如下规定:
1.各实验室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容器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
(4)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都粘贴明显的标签(或原有的,或贴上新的标签,所盛物质的中文名称及危险性质),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容器容量小于2l的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含在间接包装箱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放
(4)各实验室的危险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如何安全处理过期的实验试剂?
1.将可燃性物质的废液,置于燃烧炉中燃烧。如果数量很少,可把它装入铁制或瓷制容器,选择室外安全的地方把它燃烧。点火时,取一长棒,在其一端扎上沾有油类的破布,或用木片等东西,站在上风方向进行点火燃烧。并且,监视至烧完为止
2.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可把它与可燃性物质混合燃烧,或者把它喷入配备有助燃器的焚烧炉中燃烧。对之类难于燃烧的物质,往往会排出一部份还未焚烧的物质,要加以注意。对含水的高浓度有机类废液,此法亦能进行焚烧
3.对由于燃烧而产生no2,so2或hcl之类有害气体的废液,用配备有洗涤器的焚烧炉燃烧。此时,用碱液洗涤燃烧废气,除去其中的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