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发回重审,王老吉加多宝的“商标之争”会被改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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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加多宝在其官网和公众号发布公告称,收到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与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决定撤销广东省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人民法院重审。
加多宝公告中提出的一句话很关键——裁定书认定,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均存在重大缺陷。在吴萌看来,证据的要素一般分为“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还有“证据的证明力”。如果是证据内容有缺陷,估计是在“证据的证明力”有问题。如果是“形式有缺陷”,一般是“合法性有问题”。
此前,加多宝和王老吉已经就包装、广告语等历经近10年的诉讼,涉及了商标、配方、广告语和大家关注的产品外包装。在这些诉讼中,加多宝输多赢少。直至2017年8月,高人民法院二审宣判,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此后加多宝才重启红罐战略。而此次关于商标之争的重判,也再次影响这加多宝未来的发展。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或文字、图形的组合构成。我们应该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我们的商标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权。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意国际商标注册保护,防止出现商标被抢注而出现的侵权纠纷。
当出现商标侵权,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