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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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申请是自然人或者企业单位取得商标专有权的过程。申请人需要到国家商标总局提出商标申请需求,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以后,才能颁发商标注册证。
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声音商标、立体商标等。
商标申请材料
⒈、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⒉、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⒊、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样;
⒋、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十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⒌、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下载;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应完全一致。
商标申请和申请类似,也需要申请书。另外,需要要求,限定抱得方位,商标则需要图样,确定商标表示的样子。集体商标和商标对申请人的资质有要求,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权申请,故需要提交主体明文件。集体商标和商标都是符合的多个主体使用的,需要一个管理的规则。商标属于民事,申请集体商标和商标不需要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不过,如果涉及地理标志的,那情况就有点。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和商标不定都是地理标志。
2013年商标法修改后,对异议程序进行了重大修改。如果异议成立后,商标申请被驳回,被异议人可以向商标评审会提起复审;如果异议不成立,则商标获得注册,异议人只能提起无效请求程序。
对商标评审会作出复审决定不服而提起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被告是行政机关-商标评审会。
如果涉及的是在先权,那只有在先权的人或者是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异议。如果涉及的是事由,如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缺乏显著性等,才允许任何人提起异议。
国内的申请人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注册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登记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用权,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