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数10-30规格P250/P380口径DN20/DN25
轻便消防水龙的产品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轻便消防水龙的生产和检验。自来水供水管路上使用的由消防接口、水带及水枪组成的一种小型简便的喷水灭火设备。4轻便消防水龙型号基本参数4.1产品型号编制方法轻便消防水龙产品型号由类、特征代号、主参数及箱体型式代号等组成
轻便消防水龙的水带内径的公称尺寸及公差、水带标准长度及公差均应符合表1的要求水带单位长度重量不得超过180g/m。水带的额定工作压力、试验压力、爆破压力应分别不低于表2的规定。表 在额定的工作压力下,水带的轴向延伸率、直径膨胀度均不得大于5%;在额定工作压力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带不得产生逆时针扭转;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其扭转度不得大于200°/m。
轻便消防水龙箱为了使用的方便,在有些场合可设置轻便消防水龙箱。轻便消防水龙箱有二种型式:1型、2型。A1安装、使用轻便消防水龙箱固定、安装于自来水龙头正上方200mm处。轻便消防水龙储存于箱内,使用时,将轻便消防水龙取出与箱体下方自来水龙头连接。A2组成及基本尺寸轻便消防水龙箱由箱体及箱门组成,箱门为单开式铝合金镶玻璃型。箱体由1mm薄钢板制造,箱体要端正且内、外要进行防腐处理。消防水带附件有水带包布、水带挂钩、水带护桥、接口、分水器等。 水带包布用于包裹消防水带破漏处,是消防车上的附件之一。由帆布带和金属夹钳等零件组成。 水带挂钩是悬挂消防水带的工具,在灭火战斗中,向高处垂直铺设水带时,用水带挂钩将水带挂在梯子或其他物体上,既能减轻水带的下坠力,又便于水枪手操纵水枪射水灭火。水带挂钩由帆布带、金属钩、半环组成。 水带护桥用于保护水带横铺交通要道上时,不影响正常车辆行驶的器材,具有强度大、抗压、收拾方便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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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软管卷盘应在下列场所设置,但其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高层民用建筑; 多层建筑中的旅馆、重要的办公楼、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办公楼; 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公共娱乐场所、幼儿园、老年公寓等场所; 大于 200m 2商业网点; 超过 1500 个座位的剧院、会堂其闷顶内安装有面灯部位的马道等场所
消防水泵接合器:设置在室外。当发生火灾时,消防车可迅速利用接合器的接口并通过消防管网与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相连接,并送水加压,从而使室内的消防设施得到充足的压力水源,从而用以灭火。消防水泵接合器有效地解决了建筑物发生火灾后,消防车灭火困难或因室内的消防设施因得不到充足的压力水源而无法灭火的情况。
典型场所灭火器配置 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消防安全检查 水力警铃声强测量 送排风口风速测量 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故障排查 火灾报警探测器参数设置、位置信息调整 报警、控制线路故障排除 更换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源 消防水泵启动操作方式及检测方法 消防增稳压设备的检测 泡沫灭火系统与泡沫喷淋启动操作方式 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组成及工作原理 泡沫比例混合装置和泡沫发生装置的分类 气体灭火系统的作原理及启动操作方式、现场手动、机械应急启动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运行状况检查 雨淋、预作用、干式、湿式系统的组成及工作原理及运行情况检查与功能测试 机械加压送风、排烟系统的组成、原理及功能测试 消防配电设施的检测,对发电机运行进行参数检测 编写消防控制室规章制度、建立消防档案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一起火灾所需消防用水设计流量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组成: 室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火栓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 上述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需以防护对象或防护区为单位分别计算,取其中大值。 水幕或固定冷却分隔系统。 即:消防用水设计流量=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自动灭火系统(取大值)+水幕或固定冷却系统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表数减少2支。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大值。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共建筑确定。 地铁地下车站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20L/s,区间隧道不应小于10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