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事务所,房地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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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评估程序及流程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农村征地补偿评估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第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第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如有征地、拆迁评估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我们。
根据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地产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500元起步;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2500元起步;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5000元起步;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1万元起步;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3万元起步。
房地产评估收费一般依据帐面原值,没有帐面原值或没有作价入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帐的资产可以按评估值计算。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机构、个人委托评估,参照国际惯例由评估机构自定收费标准,并应收取等额外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算。
房产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复杂且综合的过程,需要考虑多种因素。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房产价值评估方法:
1. 市场比较法:这是目前市场上应用为广泛的评估方法。它通过比较与待评估房产在位置、用途、结构、设施、质量、新旧程度等方面相似的近期已成交房地产的价格,来估算待评估房产的价格。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直观、说服力强,易于被买卖双方理解和接受。
2. 成本法:成本法是通过计算房产的重置成本,再减去折旧来确定其价值。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无法从市场上直接获得可比交易价格的房产。
3. 收益法:对于可以产生收益的房产,如商业用房或租赁用房,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该方法基于房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其价值。
在进行房产价值评估时,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 房产的地理位置:的地理位置通常意味着更高的价值。
2. 房产的房龄和状况:新建或翻新的房产通常价值更高,而老旧或损坏严重的房产价值则较低。
3. 房产的用途和类型:不同类型的房产(如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具有不同的价值特点。
4. 市场供求关系:当市场上需求大于供应时,房产价值往往会上升;反之,当供应大于需求时,价值可能会下降。
土地拆迁补偿金标准与评估办法:
为确保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公平合理,特明确以下三类房屋的补偿金标准,均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日所在区域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1、低端被征收房屋(如棚户区平房、四层以下住宅):补偿金应达到该区域内商品房平均市场价格的两倍,依据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征收面积计算。
2、中级被征收房屋(含四层以上住宅、车间、商业用房):补偿金不低于征收日区域内商品房市场平均价格的1.5倍。
3、被征收房屋(如别墅、住宅):补偿金至少等同于征收区域内商品房的市场平均价格。
此外,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正式办法出台并实施前,暂停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与补偿活动,以确保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
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
新建房地产项目,如果评估基准日为房地产开发建成日,无须考虑折旧,可直接用开发成本计算。开发成本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管理费用等。新建房地产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新建房地产价值=土地取得成本十开发成本十管理费用十投资利息十销售税费十开发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