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反倾销产品转口物流服务
-
面议
EXW(工厂交货)
EXW"工厂交货(……地点)"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
但是,若双方希望在起运时卖方负责装载货物并承当装载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时,则须在销售合同中明确写明。在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出口手续时,不应使用该术语,而应使用FCA,如果卖方同意装载货物并承当费用和风险的话。
FCA(货交承运人)
FCA是free 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的地点交给买方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外贸出口流程九:提单
提单是出口商办理完出口通关手续、海关放行后,由外运公司签出、供进口商提货、结汇所用单据。所签提单根据信用证所提要求份数签发,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办理退税等业务,一份寄给进口商用来办理提货等手续。进行海运货物时,进口商持正本提单、箱单、发票来提取货物(须由出口商将正本提单、箱单、发票寄给进口商)若是空运货物,则可直接用提单、箱单、发票的传真件来提取货物。如果害怕客人不付清货款,就先不给客人正本提单。不给也要注意给那个国家的码头费和相关法律,搞清楚是否应由客人承担那些费用。
外贸出口流程十:结汇
出口货物装出之后,进出口公司即应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正确缮制(箱单、发票、提单、出口产地证明、出口结汇)等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有效期内,递交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除采用信用证结汇外,其他付款的汇款方式一般有电汇、票汇、信汇等方式。目前,由于电子化的高速发展,汇款主要使用电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