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1.以固定资产及可移动设备设立企业时,对所投入的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原有企业实行公司化改组及股份制改造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3.中外合资、合作经营时,对投资各方所投入的资产进行评估。
4.企业兼并与收购的,受兼并方或被兼并方委托,对被兼并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资产抵押、租赁、出售、拍卖、承包时,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6.企业解散、破产、清算时,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7.企业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互助转化时,进行单项评估。
8.对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9.资产所有者认为需要评估时,如内部清产核资或调整由通货膨胀造成的资产帐面亏损等。
服务理念客观、立、公正、科学是我们执业的精髓,、专心、专注是我们理念的凝聚,至诚至信、精益求精是我们服务的承诺,也是我们不变的追求。
的资产评估体系、规范的团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
本公司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技术的评估团队,如您遇到如需相关资产评估,欢迎您来电咨询,我们全程为您提供化的,标准化的评估服务,为您提供快捷、有效地的解决方案。
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目的。不同的评估目的,其所评估的价值的内涵也不完全相同。建(构)筑物评估主要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建(构)筑物转让价值评估、企业改制行为涉及的建(构)筑物评估、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建(构)筑物评估、建(构)筑物租赁价值评估、建(构)筑物抵押评估、建(构)筑物保险评估、建(构)筑物课税评估、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评估等,因此,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估方提出评估目的,评估人员需要将评估目的明确地写在评估报告上。
(2)了解评估对象。即对被评估建(构)筑物的实体和权益状态进行了解。建筑物实体状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面积、土地形状、临路状态、地质、地形及水文状况;建筑物的类型、结构、面积、层数、朝向、工程质量、新旧程度、装修和室内外的设施等。
建筑物的权益状态了解的内容包括:土地权利性质、权属、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建筑物的权属、评估对象设定的其他权利状况等。
(3)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谓确定评估基准日,就是确定待估对象的评估时点,通常以年、月、日表示。由于建(构)筑物价格经常处于变化之中,而且建(构)筑物价格随其价格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变动,因此,评估人员事先确定所评估的具体时点的价值。存货的清查盘点,通常由委托方完成,并由委托方提供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人员如何利用这些资料,就成为评估工作的程序之一。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存货账表清单,评估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有两项:一是通过抽査的方式来核实、验证、存货账表清单与实际数量、状况的一致性。抽査的范围和比例,应根据委托方(或资产占有方)的管理水平以及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确定。二是核实存货的权属。
评估实践中,特别是对于国有资产规定、上市公司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规定有要求,同时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的评估项目,可以充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存货监盘资料,综合判断存货账表清单资料的可利用性。但应特别注意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的资料能否直接用于评估,并充分关注存货监盘中发现的问题对利用存货账表清单资料进行评估的影响。定期盘点存货、合理确定存货的数量和状况是企业的日常工作。注册会计师为获取有关存货数量和状况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实施存货监盘。存货监盘作为一项核心的审计程序,可以获取证据以证实被审计单位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并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已经反映了被审计单位拥有全部存货。注册会计师实施存货监盘包括以下程序: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检查存货。存货监盘中,注册会计师并不协助被审计单位的存货盘点工作。考虑评估工作效率,评估人员可以与注册会计师共同确定检查存货的范围和比例,共同实施存货核实工作;在确定存货的范围和比例时,应充分考虑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
评估程序。
(1)、接受委托。与委托人就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达成一致,并与委托人协商拟定了相应的评估计划。
(2)、前期准备。拟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实施项目培训。
(3)、现场调查。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 资产核实、 经营状况调查。
(4)、资料收集。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部门、各类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了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5)、评定估算。根据选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了初步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评估初步结论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
(6)、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完成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后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核完成后,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同意的其他相关当事人就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沟通,在不影响立判断的情况下,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出具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股权评估是指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意见并撰写报告书的行为和过程。
股权评估的目的:股权转让、设立公司、企业改制、股票发行上市、企业兼并、收购或分立、联营、组建集团、合资、、融资、抵押贷款、法律诉讼、破产清算等目的整体资产评估、股权评估。通过对企业价值的评估,了解和发现企业的价值,有利于做出科学的投资、融资决策,企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