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雅,即是风格清新,素雅端庄。雅,是一种文化,一种美的境界。明代文士崇尚“雅”,官宦富贾也附庸“雅”,工匠们也迎合文人们的雅趣,所以形成了明式家具“雅”的品性。雅在家具上的体现,即是造型上的简练,装饰上的朴素,色泽上的清新自然,而无矫揉造作之弊。
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明式红木罗汉床:兼具自然与实用
明式罗汉床的结构也十分合理,如明式罗汉床的座面常采用“攒边”的做法,在四边用45°格角榫攒起来,面板四周嵌入边抹,边抹所开的槽留有一定的余量,从而使面板有伸缩的余地,并且也不至露出不够美观的木材断面。
在造型上,明式罗汉床大多严格遵守轴对称的法则,在选材时尽力使左右两腿及围子等的纹理一致,以达到左右对称,即使不是的对称,也力求达到整体的均衡。
缅甸花梨木具(详细参数请查询王义红木)有优良木材特性,若以它为材质,需要进行合理的造型设计、款式设计、比例设计等,这都会沿用我国传统的榫卯结构和的雕花工艺手法,经过这些工艺打造而成的缅甸花梨木沙发,就葱粉具备了更高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