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代办原产地证CO
-
¥80.00
我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工商局批准成立的,已经在商检局和贸促会注册备案,为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备案办理原产地证业务。代办原产地证,代办一般原产地证co,代办亚太原产地证FORM B,代办东盟原产地证FORM E,办理中韩、中澳FTA产地证等
一、中国为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
(一) 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书》 即通常所称的“一般原产地证书”,简称CO证书。该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为中国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签证依据为《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条例》及《关于非优惠原产地规则中实质性改变标准的规定》。 对仅在中国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未取得中国原产资格的产品,可以申请“加工装配证书”。 对仅在中国进行转口.未经过任何加工的货物,可以签发“转口证书”
(二)优惠性原产地证书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即 FORM A 证书)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它是受惠国货物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普惠制原产地证书上所列的商品只有符合有关给惠国的普惠制原产地规则才有资格享受减免关税待遇。 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有39个分别为: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土耳其、美国(除美国外,其它39个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2.《亚太贸易协定》(原称《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B 证书)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规则及《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签发和核查程序》。《亚太贸易协定》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E 证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东盟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中巴优惠贸易安排)原产地证书(FORM P 证书) 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的协议》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证书) 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是根据《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的要求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协定成员国之间就特定产品享受互惠减免关税待遇的证明文件,签证依据为《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规则》及其《签证操作程序》。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N 证书) 2008年4月7日,《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见证下正式签署。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个自由贸易协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FORM X 证书) 自2009年1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8.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 《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瑞自由贸易协定)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依照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和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签发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核准的原产地声明人可以作出中瑞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
9.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5年12月9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人民共和国与大韩民国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FTA)终于落地生根。
10.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 中澳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FTA)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正在进行谈判的一个自由贸易协定。简称中澳自贸协定。于2005年4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7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澳大利亚贸易与投资部部长安德鲁·罗布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分别代表两国正式签署《人民共和国和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
原产地证办理是否有区域限制?
——没有,原产地证是全国各地通用的,国外海关无论你的货是在中国哪个港口出口,只要有这个产地证书证实你的货是在中国出产的就行了。没有限制你的货在哪个港口出就一定要在当地办理签证的。是全国各地都是通用的,也就是说产地证办理不受地区限制。
欢迎在线留言或者来电咨询,谢谢。
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中韩FTA产地证也叫做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就是FTA,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单关税区)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作的贸易安排。由FTA的缔约方所形成的区域称为自由贸易区。
出口往韩国原产地证,英文全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KOREA FTA,简称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书或中韩产地证。是中国与韩国双方根据《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就中韩两国之间相互给予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文件并于2015年12月20号正式签发,并在当年的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实施次降税,且于2016年1月1日将实施第二次降税。而自2015年12月20 日起,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按照协定安排,出口韩国的货物可同时申办《中韩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 和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据了解,中韩自贸协定亮点颇多,这是迄今为止中国对外签署的涉及国别贸易额大的自贸协定,同时也是中国迄今为止涉及领域多的自贸协定。中韩自贸协定草签文本有22章,覆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17个领域,包含了电子商务、竞争政策、采购等“21世纪经贸议题”。
目前中韩双边贸易规模已经达到3000亿美元。中韩自贸区的建立将会刺激双边贸易,预计五年内贸易规模就会突破4000亿美元。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中韩自贸协定无疑对其开展韩国业务有所利好。
中韩FTA原产地证办理流程:
企业购买商检局系统;进行原产地证培训;申请人登录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业务类型"选项增加“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声明";电子上传资料;保存并提交申请;后到商检局打印原产地证就可以。
企业在商检局办理中韩FTA产地证的前提条件:
1、申请企业在贸促会进行原产地证备案登记。
2、申请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工序.产品原材料原产情况已在产地证处进行备案登记.
3、产品HS CODE进行贸促会备案。
4、所申报的产品符合相关自贸区协定原产地标准。
5、自申请之日起算.年内未发生检验检疫违法行为.在原产地规则适用方面的签证年差错率1%以下。
注: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办理不了原产地证,只能找代理办理了,代理办理中韩FTA产地证是可以使用的,不影响清关。代理所需资料简单,企业不需要具备进出口权或者备案。
代办一般原产地证CO、FORM A、FORM B、FORM E、FORM F、FORM L、FORM P、中澳、中韩等。
什么是CO产地证
C.O.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
C.O.产地证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
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
在国际贸易中,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
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C.O.产地证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CO产地证的作用
CO产地证的作用如下: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C.O.产地证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或两国之间条约上规定了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货物的原产地确系缔约的对方国才能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2)C.O.产地证还起到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此外,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结汇的单据。如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C.O.产地证以确保其自身利益,银行也常以C.O.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重要凭证。
(3)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制定一些进口货物数量控制措施,例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制度。为实行这些控制制度,需确定进口的货物是来自哪个国家,然后确定这批货物是否受到进口数量限制,是否需持有进口许可证,是否要冲销配额及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产地证也就成为实施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