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分公司注销流程佛山注销公司手续佛山注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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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公司注销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的决议;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简易注销需满足的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涉及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注销,放任不管企业将会纳入工商非正常运营名单、税务。 纳入非正常运营名单后仍然不处置,营业执照将会被吊销。 法人将不可以担当新公司的法人、高管、股东,想在新公司担当股东、高管,需求行税务项目处置,进入诚信名单后才可以。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在高等场合消费无法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手续, 股东将无法,个人诚信度大打折扣,鉴于以上均属于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严峻后果,建议将长期不用的公司转让或者注销,以避免公司长期不注销所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