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字迹鉴定中心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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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一个人的书写习惯会随着年龄增长、身体状况、形成条件、心理原因等发生变化,故在委托笔迹鉴定时,常常因样本条件不充足导致笔迹鉴定无法给出同一性或否定性结论,这给鉴定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在刑事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公安机关侦查手段,不是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做笔迹鉴定。社会上有很多司法局、司法厅、司法部批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只要有资质,也是可以做笔迹鉴定的。
笔迹鉴定一般是到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查验笔迹需要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等。
常规笔迹鉴定不包含笔迹书写时间的鉴定。目前有部分鉴定机构在进行笔迹时间的研究,例如:通过褪色程度确认含碳墨水书写时间;利用墨迹色阶方法鉴定文件制作时间,但是关于此方面的鉴定国家并没有标准。
笔迹鉴定样本一般为平时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中,相同的字迹一般不少于三个,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与案后样本。案前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形成前所书写的笔迹,能更真实地反映被鉴定人书写习惯。案后样本,是指案件发生后被鉴定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其作为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存在被鉴定人故意伪装的情况。
书写习惯同一认定的原理的科学性,还在于利用这一原理进行鉴定时,笔迹鉴定不需要借助于检材以外的证据,即可作出鉴定结论。因为笔迹鉴定确认书写特征,可以直接根据对检材的检验结果获取,必要时也可以借助于文检设备对检材中的特征进行进一步的验证。这使得笔迹鉴定所作出的鉴定结论完全是科学推断的结果,符合证据学中对鉴定结论的特殊要求。众所周知,鉴定结论不同与证人证言之处就在于它不是鉴定人五官直接感受的结果,不是对案情的复述,而是对特定的性问题提出的具有科学性的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