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泡沫消火栓箱制作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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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消火栓箱规范里有液位计。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在罐壳有水压的情况下,不能打开液位记控制阀,以免泡沫液从液位计喷出,在罐壳内的水放尽的情况下,贵阳泡沫消火栓箱,才能打开液位计。 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固定设置的泡沫液桶(罐)和比例混合器不应放置在防护区内。组成:百分比调节钮、流量转动把手、泡沫桶、出水软管、中倍发泡头、低倍发泡头、直流喷头。 用途:用于扑救油池、油槽、油锅及易燃液体火灾。 性能:压力6.8bar时,直流喷头射程15m,低倍发泡头11m,中倍发泡头3m。 用方法:①使用前将比例器安装相应泡头。②打开一盘65mm水带,一端连接机车另一端连接比例器。③操作时用手调节流量控制转动把手,来调节此器材流量大小。 注意事项:①使用前确认泡沫发生器里的泡沫液是否适合火场使用。②确认百分比调节旋钮正确设定泡沫种类。 维护保养:①要阶段性检查泡沫发生器确保软管和三个发泡头在泡沫桶上。②每次使用后要及时冲洗泡沫桶底部的杂质。
依据《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3.2.4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当储罐区储罐的单罐容量均小于或等于10000m³时,可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液; 当储罐区存在单罐容量大于10000m³的储罐时,应按本标准第3.2.1条和第3.2.3条的规定对水溶性液体储罐和非水溶性液体储罐分别选取相应的泡沫液。 3.2.4-1条文解读,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 ,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2)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3)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 • ㎡); (4)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消火栓按其用途分为普通型和特殊型,特殊型分为泡沫型、防撞型、调压型、减压稳压型等。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采用固定式系统的储罐区,当邻近消防站的泡沫消防车5min内无法到达现场时,应沿防火堤外均匀布置泡沫消火栓,且泡沫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当未设置泡沫消火栓时,应有满足本标准第4.1.5条要求的措施。 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固定式灭火时,泡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每盘长度20m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PQ8或PQ4型泡沫管枪1支及泡沫栓钥匙。水带箱距泡沫栓不宜大于5m。 火车和一、二、三、四级站场的汽车油品装卸栈台,附近有固定消防设施可利用的,宜设置消防给水及泡沫灭火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消防栓及泡沫栓间距不应大于60m,消防冷却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h,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城市交通隧道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隧道内允许通行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且隧道长度超过3000m时,应配置水雾或泡沫消防水枪。 《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公路隧道泡沫消火栓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应配置带开关的吸气型泡沫枪,其泡沫混合液流量不应小30L/min,射程不应小于6m;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20min,且宜配备水成膜泡沫液; 软管长度不应小于25m。 ■混合比: AFFF3%型与水的混合比为3:97 AFFF6%型与水的混合比为6:94 ■流动点:普通型≤-5℃耐寒型≤-10℃~ -26℃ ■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 a.产品包装为25kg、200kg、1000kg塑料桶装; b.产品在运输、贮存期间不得混入其它化学品及其他它泡沫灭火剂; c.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放止曝晒,贮存的环境温度为-26℃~40℃; d.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在上述环境中保质期为8年; e. 本公司可为您配制耐寒型、耐海水型及低粘度型产品。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喷射和液下喷射方式。 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产生器安装于油罐壁的上部,喷射出的泡沫覆盖住整个燃烧的液面进行灭火。液上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顶、外浮顶和内浮顶三种储罐。与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相比,液上式造价较低,并且泡沫不易遭受油品的污染。缺点是当油罐发生爆炸时,泡沫混合液管道及泡沫产生器易被拉坏,造成火灾失控。 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泡沫由泡沫喷射口从油罐底部喷入,经过油层上升到燃烧的液面扩散覆盖整个液面,进行灭火。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适用于固定拱顶贮罐,不适用于外浮顶和内浮顶储罐。其原因是浮顶阻碍泡沫的正常分布,当只对外浮顶或内浮顶储罐的环形密封处设防时,无法将泡沫全部输送到该处。 当以液下喷射的方式将泡沫注入水溶性液体后,由于水溶性液体分子的极性和脱水作用,泡沫会遭到破坏,无法浮升到液面实施灭火。所以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水溶性甲、乙、丙液体固定顶储罐的灭火.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在竣工后均应作消火栓试射试验,以检验其使用效果,但不能逐个试射,选取有代表性的三处:屋顶(北方一般在屋顶水箱间等室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两处消火栓。。 施工单位在竣工时往往不按规定把水龙带挂在消火栓箱内挂钉或水龙带卷盘上,而将水龙带卷放在消火栓箱内交工,建设单位 接管后重新安装,否则失火时会影响使 用。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栓口应朝外,不应安装在门轴侧,方便取用。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 控制阀门中心距 侧面及后内表面距离,规定允许偏差,给出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均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检验方便。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其栓口朝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主要是取用方便;栓口中心距地面为1.1m符合现行防火设计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