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墓碑雕刻款式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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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逝后,如要立墓,大多都要有墓碑文。墓碑文上一般刻记死者的姓名、籍贯、成就,逝世日期和立碑人的姓名及与死者的关系。写碑文应对死者充满敬意和感情。民国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县采访稿·袁可立墓碑》:“袁尚书可立墓碑,在(睢州)城南四里许,刘店村东里许。碑高八尺,上蛟螭,下赑屃,高约丈余,尚称体制。”
为了多刻字其形体又演变为方形、长方形,开始埋于墓穴内或墓外,参照房屋建筑,碑顶加上碑帽,饰刻动、植物或山水花纹,碑身刻上死者简历。标明是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阴宅(即坟墓)风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产之家立中等墓碑,穷家仅可立上留个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砖碑或种植某种长青树为标识。
从而墓碑由实用品逐渐转化为文化艺术品,其功能、形态、质地、文饰也越发多样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讲究碑身多用花刚岩、大理石等石料,碑顶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镶嵌死者的烧瓷像。墓碑成为记载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荣誉状”和装饰品了。这很符合国人的光宗耀祖、泽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会风尚。
在墓穴四角或两旁,各立一根木柱,柱上有圆孔,名为“穿”。再在两柱的穿中架一根横木,木上缠以绳索,可用来放绳,如辘轳一样,将棺木牵引入墓穴。入葬完毕,木碑随之埋入地下,或置于墓旁。春秋时期,天子六纤四碑,诸侯四纤三碑,大夫二纤二碑。至周朝,天子开始用石碑,周末诸侯也开始用石碑。周朝的石碑还只是利用穿,来引棺入穴,碑上是不刻文字的。汉代开始将死者的情况,如姓名,生卒年月日,刻在碑上,而有地位的人,则开始了树碑立传,从而形成了墓碑,墓表等礼仪文化。
墓碑尺度,受传统信仰风水的限制,都应取个吉利。可借助“风水尺”来裁定。南方有用“丁兰尺”来定夺吉凶的。丁兰尺的一尺,约合38.1cm,将一尺分成十格,并注上一个字,即财、失、兴、死、官、义、苦、害、丁等十个字。其中财、兴、官、义、旺、丁属吉祥格,可依尺度选用。而其它不吉利的失、死、苦、害格,则尽量避开。当今“鲁班尺”广为土木工程中所应用,尤其打造古木家具时,更为木工师傅所遵从。鲁班尺上,分上、下两档,上部用于阳宅,下部用于阴宅。在长长的卷尺的每个cm中,都注有风水的吉凶。在现今的陵园中,运用鲁班尺设计、施工,都很注重其中的吉祥数字。如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宽60cm,厚8cm;卧碑高55cm或者50cm,宽80cm,厚8cm。在鲁班尺上则显示出100cm横财、顺科。60cm进宝、横财。80cm天德。55cm大吉。50cm进宝、纳福。80cm财旺、及弟
显祖考某某太府君之灵 (对祖父)
显祖妣某某太夫人之灵 (对祖母)
显考某某府君之灵 (对父亲)
显考讳某某大人之灵 (对父亲)
显妣某氏老孺人之灵 (对母亲)
显妣某某太夫人之灵 (对母亲)
岳父大人之灵 (对岳父)
故岳考某公讳××人之灵 (对岳父)
岳母某太夫人之灵 (对岳母)
故岳妣某门某氏老孺人之灵 (对岳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灵 (对老师)
先夫某某君之灵 (对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灵 (对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灵 (对朋友)
某君某某贤弟之灵 (对朋友或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