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自动板式排烟口
-
面议
排烟口设置要求
1、每个排烟口的排烟量不应大于大允许排烟量。
2、排烟口宜设置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3、排烟口设置在储烟仓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其排烟口可设置在其净空高度的1/2以上;当设置在侧墙时,吊顶与其近的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0.5m。
4、对于需要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房间,其建筑面积小于50㎡时,可通过走道排烟,排烟口可设置在疏散走道。
5、火灾时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开启排烟区域的排烟阀或排烟口,应在现场设置手动开启装置;手动开启装置距地面1.3--1.5m。
6、排烟口设置宜使烟流方向与人员疏散方向相反,机械排烟系统排烟口与安全出口边缘之间水平距离≥1.5m。
7、排烟口尺寸:烟气通过排烟口时速不大于10m/s。
8、当排烟口设在吊顶内且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项排烟时,应符合:
01、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吊顶内不应有可燃物;
02、封闭式吊顶上设置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不宜大于1.5m/s;
03、非封闭式吊顶的开孔率不应小于吊顶净面积的25%,且排烟口应均匀布置。
8、当烟羽流的质量流量大于150kg/s,或储烟仓的烟层与周围空气温差小于15℃时,应通过降低排烟口的位置等措施重新调整排烟设计。
9、同一防烟分区内所有排烟口能同时开启,排烟量=各排烟口排烟量的总和。
自然排烟口设置时应注意的问题 :
1、每个防烟分区均应设置不少于1个排烟口;
2、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3、建筑内部装修时不应影响自然排烟口的功能,建筑内部吊顶时不应遮挡排烟口,走道中间不应设施隔离的门或在有自然排烟功能的走道端头改设封闭的房间,装修时不应遮挡自动控制功能的联动探测器或手动按钮;
4、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不能交叉设置。
板式排烟口一般应用在走道或防烟前室,无窗房间的排烟系统的排烟口处,可以吊装在天花板上或安装在侧墙;多叶排烟口一般安装于楼梯前室、排烟竖井的墙上,亦可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侧面或风道末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