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无隐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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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申请人直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直接送达至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监督检查:
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 3 月 1 日至 31 日,向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
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条件:
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
公司已制定合法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有与劳务派遣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上述经营场所和设施不能是临时的,须是固定的。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要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许可,在满足条件通过审核之后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