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天皓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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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件¥500.00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一、高新技术企业定义及优惠政策
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区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是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地税局、合肥市国税局颁发的。)
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10%。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时工商注册满一年;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包括:(以获得证书为准)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软件著作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植物新品种
3、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支持的领域:
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航空航天技术
新材料技术
高技术服务业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资源与环境技术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期限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要求。
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研发费用占比>5%;
5000万元<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4%;
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研发费用占比≥3%;
境内研发费用占总研发费用≥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