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详情大图

寿宁县帮忙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商品详情

生产建设单位申请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向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供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式三份。

  第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评审机构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费用由审批部门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技术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但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水利部作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决定前,应当征求相关流域管理机构的意见。

  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申请人依法履行承诺手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即时办结。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防治责任范围不合理的;

  (二)弃土弃渣未开展综合利用调查或者综合利用方案不可行,取土场、弃渣场位置不明确、选址不合理的;

  (三)表土资源保护利用措施不明确,水土保持措施配置不合理、体系不完整、等级标准不明确的;

  (四)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涉及水土流失预防区、治理区,但未按照水土保持标准、规范等要求优化建设方案、提高水土保持措施等级的;

  (五)水土保持方案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的;

  (六)存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不得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其他情形的。

下一条:长春市项目节能验收报告替写法可行性报告
三明市拓金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为你提供的“寿宁县帮忙做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详细介绍
三明市拓金企业策划有限公司
主营:融资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合作重组融资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联系卖家 进入商铺

热门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信息

最新信息推荐

进店 拨打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