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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标书做的漂亮,标书制作技巧干货
1、标书具备的特点,让评委看着比较舒服,能够轻松的找到他要打分的项目即可,所以为了方便评委打分,在标书前面都会增加一项《评分索引表》,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2、简单几个做标书的步骤,“采购文件网”总结为“搭框架(就是标书大纲)、补空缺(即补充每一项大纲内容)、重细节(对每一个细节的检查)”。
(1)招标文件分析:做好一个标书的前提是,读懂招标文件。每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都不一样,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但是总体结构大同小异,抓住招标文件中的,认真研读。
(2)整理标书大纲,也就是前面提到的“搭框架",正规的招标文件基本都是明确的,结合评分标准,给评分表里的每一项都在《投标文件》要求的目录里,找到合适的位置,牵涉到得分的任何一项,都不能遗漏!
(3)整理资料清单。理清标书大纲之后,基本就能明确需要哪些素材。对资料清单进行分类,再针对性的去整理资料。
(4)标书内容填充。这就考验作者对于素材的灵活运用能力,同样一个素材在不同的标书中有不同的用法,换个名字和位置而已。

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其中属于采购而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的,则还应当遵循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目前财政部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有三家,即:中国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采购杂志。招标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6)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投标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6)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三、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四、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评标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
评标负责评标。评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评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低的;(2)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合同签订问题
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方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承包方一侧,对合同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故意约定不清,对工期、质量违约赔偿和罚款的上限不予以明确界定等。而恰好有的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轻视对合同条款的审核。
因此,合同签订后,此类承包方往往存在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给后期施工、结算带来较大风险。
二、黑白合同问题
为节省开支,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业主方在承包方中标后,在白合同的基础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签订比中标标底“合理”的价款还低、工期还短、质量标准更高、违约责任更大的黑合同,承包方出于压力,只能违背意愿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黑合同,这极易损害承包方利益,严重者可能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隐患,
三、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
承包方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营。承包方作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可聘请人员进行指导,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发现招标人、评标、其他投标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保护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合法权益
四、高度重视投标活动
承包方应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确定总体工程量,得出总体支出情况。并通过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的方式,终定好投标价。要意识到低报价并非是决定中标的渠道,应注重工程质量。因为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业主方的声誉,更会影响承包方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五、注重中标后的磋商,做好合同评审把关
承包方中标后,双方会就投标文件的内容展开磋商,要尽量对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工期、安全防护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解决争议方式等内容加以明确,真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述,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书写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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