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能源管理体系代办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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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ISO 50001认证的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照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及相应的《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且正常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文件(适用时);织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能源管理方面要求的信息(适用时);织承诺获得认证后发生与能源有关的重大事故将及时向认证机构报告。
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益处:有利于促进国家能源方面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实施;能够科学的强化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组织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改善环境绩效;有利于组织将节能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能源管理绩效评价,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有利于及时发现能源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确、程序不规范、结果不清楚等问题,为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能源管理体系结构提供保障,增强能源安全性。
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能源供给共有5个业务范围,包括煤炭,油、气,电力,热力,以及其他(地热、分布式能源、余热)等。能源需求共有10个业务范围,包括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材料,纺织,造纸,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其它。
该文件主要与ISO 9001(质量管理)和ISO 14001(环境管理)保持大的兼容性。ISO 50001将会提供以下帮助:将能源效率纳入管理办法的框架中;更好地利用现有能源消耗资产;制定标准、测量、记录和报告能源强度改进及其预计的对削减温室气体(GHG)排放量的影响;能源资源的透明管理和交流;能源管理的佳做法和良好的能源管理行为;评估并确定新能源效率技术的实施和其顺序;通过供应链促进能源效率的框架;和温室气体排放削减计划有关的能源管理改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万家企业加强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 [2012]3787号),对此项工作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并明确了考核、认定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 能效领跑者”制度中将是否依据 GB/T 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 能源管理体系作为参与 能效 领跑者制度的前提条件,以上措施都推动了我国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开展。 用能单位在依据 GB/T 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建立 能源管理体系的过程中,往往对标准中涉及到的 能源管理体系边界、范围、 能源基准、能源绩效参数等关键要点在理解上往往存在偏差。而这些关键要点的正确理解,是确保 用能单位建立的 能源管理体系全面、有效的关键。
用能单位高管理者要根据 能源管理需要,明确 能源管理体系的管理范围和边界(例如是在整个 用 能单位开展,还是在 用能单位的某个部门、车间开展等),从而为策划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