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VS竞争性磋商一招认清
一、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特点是: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
二、竞争性磋商
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两者的基本区别
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竞争性磋商的要求则是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竞争性磋商的规定则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若不足5日,则应当顺眼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评审方法不同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的评审方法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明确采购需求之后,要求所有参与供应商进行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评审因素进行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的供应商即为中标候选供应者。
招投标流程
一、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其中属于采购而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的,则还应当遵循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目前财政部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有三家,即:中国采购网、中国财经报、中国采购杂志。招标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6)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二、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标函;
(2)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3)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
(4)投标价格;
(5)投标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6)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三、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四、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评标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
评标负责评标。评标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评标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低的;(2)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的。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招投标阶段产检的行业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不够重视发包方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对发包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不充分。如发包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损害公共利益。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盲目追求扩大业务量,不顾发包方的违规操作,按照发包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都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中标、结算。中标带来的风险,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导致材料款、人工费无法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则势必会影响后期的结算;第三,若是投资项目,势必要经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重重审查,一旦不符合投资规定,结算之路必定漫长而不平坦。
4.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签证频繁变更。对设计进行大的变更势必会导致大量签证的产生,导致预算的确定性大大减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对承包方极其不利。
三、中标后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问题。发包方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承包方一侧,对合同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故意约定不清,对工期、质量违约赔偿和罚款的上限不子以明确界定等,
2.黑白合同问题。发包方为节省开支,降低工程项目成本,在承包方中标后,在白合同的基础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签订比中标标底“合理"的价款还低、工期还短、质量标准更高、违约责任更大的黑合同。
招标文件阅读指南
一、时间很重要,务必时间记住
1、标书购买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重要)
3、截标时间
4、投标人的答疑截止时间
5、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6、交纳金截止时间(注意考虑周末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
7、投标有效期天数
8、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部分与线下纸质文件时间不一致的,务必注意。)
二、项目的基本要素和信息
1、招标项目名称,名称不要手打,一定要复制
2、招标项目编号
3、招标包号及名称
4、工期或者供货期要求
5、质量期要求(很多地方质保期为加分项)
7、招标控制价(如有)
8、投标金缴纳信息
9、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0、产品配置要求
11、履约金信息(个别单位履约金金额10%,)
12、项目单位付款方式,关系到资金回笼速度
13、编制预算方式:清单、定额
14、招标代理联系人信息
三、确定招标文件的排版、装订要求
1、封装要求(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书的构成内容
3、是否有字体、字号、行距等要求、单双面打印?封面、封条是否给定格式?
4、各项表单的排序要求
5、个别采购项目技术部分、报价部分采用暗标,技术标不得体现投标单位信息,否则会废标。
6、电子版要求,格式:PDF、WORD,介质:光盘、优盘
四、确定本项目的评分标准(重要!)
投标文件在一定要求下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设计和制作,按照打分要求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资质、产品、服务、实施等(采购项目对于监狱企业、中小微企业,节能认证产品、环境认证产品均有一定比例折扣或者加分,利用好政策可以将利益大化和优势大化)。
部分需要提前准备的,如社明等各种证明,都需要提前找相关机构开具证明,不然到开标天才知道要这证明,那时候,就算的喊破天,都没人能帮到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等具体的操作性说明。外出投标好带两个加盖公章的封条备用。
招投标的基本概念
一、招标的来源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所以招投标是有法律依据的,有些仪器设备的采购是需要要经过招投标进行的,
比如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都是有明确的招标采购规范的,很多企业也会通过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仪器设备购买。
二、招投标相关的术语
1、投标金投标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通常是开标前提交。
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服务费用,
3、履约金中标后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的费用,以中标公司能够行合同约定
4、资格审查投标报名之般需要提供资质证明,符合要求后方才可以参加投标
5、流标
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需要重新招标
三、招标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4、单一来源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
5、询价询价是指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让其报价在报价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优供应商一种采购方式
四、招投标流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采购办审核(确定采购代理机构与招标方式)
2、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招标公司)
3、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司)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公司)
5、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开标(递交投标文件,唱标)
7、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8、确定中标人,采购人确认,发布中标公告
9、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0、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1、领取合同(交纳中标服务费,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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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根据招标文件制作投标策略
一、招标文件包含哪些内容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供其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人须知;
2.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
3.技术规格;
4.招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6.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
7.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8.投标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9.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0.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10.
11.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12.主要合同条款
二、易犯的错误
标书中某些细节不注意可能会导致废标,例如以下两种。1.标书的授权书中授权人一栏签字:标书要求逐页小签授权人认为在授权人一栏签字就可以了,而未在右下角再签字。
2.招标文件中格式明确要求小标题序号为(一)(二)(三),投标文件却使用(1)(2)(3)
三、分析招标文件的“六步法”
1、看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市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资质、财务状况、 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
资格审查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所以投标人要关注。看资格审查,主要是看业绩、规模、财务、人员等硬性指标,再看自己的企业投标有没有硬性门槛。虽然本着鼓励竞争的原则,资格审查一般不会要求太高或者太特殊,但是也要认真对待。
2、看详细审查
主要看招标文件中的一些商务、技术的评分标准。根据自己公司的实力进行大概分析,大概要求什么标准,客观分(比如业绩、财务情况、进度安排等)和主观分(比如方案等)怎样拿高分,根据这些制定投标策略,寻找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劣势,做到心中有谱。
3、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细看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里面涵盖的都是关键性条款,认真研读有助于理清楚整个投标文件要怎么做,尤其是包含一些不可偏离条款(实质性条款)
4、看合同部分
结合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看合同大致要求,结算方式,付款条件等等。5、看技术规范书这部分要和技术人员详细充分交流,尽量或者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6、记住关键点
关键点一般包括:公示期,投标截止日期,保函或者金,投标开标地点,文件格式(比如关键页的签字盖章)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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